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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全力做好汛期防災減災救災工作
按照省委、省政府就汛期防災減災救災工作重要指示批示,6月23日,省減災委員會向各級減災委員會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汛期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緊急通知》,指導各地進一步做好汛期防災減災救災工作。
《通知》強調,要加強災害監測預警預報,全力做好防范應對各項準備。要進一步加強災害性天氣過程的監測預警預報,做好雨情、水情、汛情的趨勢分析,密切跟蹤和監視各類自然災害的發生、發展,嚴密防范強降水可能引發的洪澇、滑坡、山體崩塌、泥石流等災害及其他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要規范啟動預警響應,加密預警預報信息發布頻率,滾動預測預報,通過手機短信、廣播、電視、社區電子顯示屏、網絡等多種途徑將預警信息發送到戶、到人,有效解決信息發布“最后一公里”問題。對可能發生山洪泥石流、地質災害等重大險情隱患的,要采取一切手段讓處于危險區域的群眾提前知曉預警信息,提前緊急疏散、轉移和撤離,做好避災工作。要進一步做好防災備災工作,扎實做好災害救助人員、資金、物資等各項準備。要抓緊完善各類災害應急預案,加強預案演練,切實增強預案的可操作性和實用性。
《通知》指出,要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切實加強并提高災害應急處置水平。各級民政、水利、農業、國土資源、地震、氣象等主要涉災部門要嚴格落實24小時帶班和值班制度,強化災情信息管理,加強部門間信息和數據的共享互通,認真執行災情會商制度,協同做好災情的統計匯總,為救災救助工作提供決策依據。要視情及時啟動救災應急響應,確保發生災害,搶險人員、救援物資迅速到位,盡快開展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確保災后12小時內受災群眾得到有效救助,保障災區盡早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工作 減災 救災 防災 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