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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器官移植供需缺口巨大
昨天是我國首個器官捐獻日,包括北京在內的全國28個城市60家醫院同時宣傳公民逝后器官捐獻。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當前我國器官移植供需缺口巨大,器官移植供需比僅1:30。
每年約30萬人等待器官
2015年1月1日起,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獻已成為我國器官移植供體的唯一合法來源。兩年來,公民器官捐贈事業在國家的支持和社會各界的參與下,越來越多的人自愿加入到器官移獻的行列。2016年,我國公民逝后自愿器官捐贈達到4080例,捐獻11296個大器官,捐獻數量躍居亞洲第一,PMP(每百萬人口的實際器官捐獻率)由6年前的0.03上升到2.98。據統計,今年第一季度,器官捐獻例數同比增長30%,預計全年超過6000例,這意味著約2萬名患者將得到拯救。
然而,由于我國人口眾多,患者數量龐大,現在每年約30萬因末期器官功能衰竭需要移植的病人中,僅1萬多幸運者有機會獲得器官移植,供需比例為1:30,缺口巨大。
三大因素困擾器官捐獻
“可以說,傳統觀念在其中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北京朝陽醫院器官捐獻辦公室主任善輝表示,對中國人來說,受傳統的“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觀念影響極深,很多人在這方面的意愿較低。此外,還有很多簽署了捐獻同意書的志愿者,最終卻未能完成心愿,“很多人在情感上接受不了親人逝去后,容貌有損壞或是身體有不完整的部分。如果親屬執意不同意,那么器官捐獻也是不能進行的。”
其次,捐獻機制和相關部門協調配合不夠,貽誤了最佳捐獻時機。比如現在交通事故的死亡認定,一般都是在所有手續都辦理結束以后,再進行尸檢并最終得出“交通事故導致死亡”的結論,由此導致很多腦死亡逝者的家屬在沒有解決賠付問題前,不敢做出捐獻決定。
最后還有立法上的障礙。中國傳統上一直以“心死亡”為判定標準,腦死亡觀念尚未被國人廣泛接受。善輝呼吁,我國也應該盡快對腦死亡立法。
協調捐獻常遇家屬指責
發現潛在供體,奔走在有可能出現重癥患者的醫院,對供體進行醫學評估,做家屬工作,知情同意簽署,供體轉運……這些是器官捐獻協調員的日常工作內容。
作為醫院器官捐獻辦公室的兼職協調員,北京朝陽醫院肝膽外科主治醫生張志華自己也是一名器官捐獻志愿者。對于他的這一選擇,家人都很支持,他告訴記者:“只有先說服自己,才能說服別人。”
由于面臨法律和倫理問題,器官捐獻協調員的工作開展起來異常艱難,可以說是走在法律邊緣,左右為難。 “我們工作中最大困難就是來自家屬的不理解。”張志華坦言,被家屬指責也是常事,他曾遇到過比較極端的個案,逝者家屬當時不依不饒,聲稱“既然你們醫生能搞器官移植,那么就幫我們換個頭……”
馬上就訪
受益者:“感謝他讓我重生”
來自內蒙古的敖先生今年31歲,兩個月前,他剛剛完成了腎移植手術。為了這一次移植,他靠透析維持生命,整整等待了5年。
“在得知終于等到合適的供體那一刻,我大腦一片空白,不敢相信這是真的。”敖先生告訴記者,手術后,他身體恢復很快,現在各項指標都好了很多。他的人生也開始有了新的規劃。“我在內心非常感恩那位逝去的人,是他給了我一次重生的機會!”
事實上,相比其他患者,敖先生已足夠幸運,目前我國仍有大量像他一樣的患者,正在未知的漫長等待中煎熬。善輝說:“透析的時間越長,患者的身體素質就會越差。有很多人在等待過程中,就因并發癥死亡了。”
編輯:王慧文
關鍵詞:捐獻 器官 器官移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