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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姐姐欠款借貸平臺騷擾班主任 借款人已失聯
老師因學生姐姐借款
被借貸公司騷擾
“一個催債的打電話過來讓我聯系仇芳華還錢,我當時一聽有點懵,對方說我是緊急聯系人,認定我跟仇肯定有關系。”韓倩說自己是石家莊的一名特崗老師,她和仇芳華唯一的聯系就是仇的妹妹是她班上的學生,“平時沒有交集,互不認識,我也很郁悶為什么把我設置成緊急聯系人。”
韓倩向北青報記者提供的短信截圖和通話記錄顯示,從6月6日下午3點她就開始收到多個電話,另有兩條帶有侮辱威脅言辭的短信公布了仇芳華本人及其父母的聯系方式。截至昨天下午,韓倩稱,她已經接到了上百個電話,“電話每隔三五分鐘就打進來一個,我一節課回來一看,15個未接,每個電話回撥過去都無法接通,照這樣下去,別人都沒法給我打電話了?!?/p>
韓倩說她向仇芳華的父母說明了這一情況,“但是對方說他們也不知道怎么辦,讓我想辦法解決?!?/p>
除了對騷擾的煩心,韓倩還奇怪催債的人為什么會清楚地知道她的職業和姓名,“這說明我的信息被泄漏了,要我聯系學生家長還錢,但是我真的無能為力,這對我的生活和工作都造成了影響,我現在只能開飛行模式?!?/p>
借貸公司發來帶有侮辱和威脅的短信
班主任不斷接到的騷擾電話
女子向多家平臺借貸
預留信息后失聯
“我也不知道她在哪兒,聯系不上?!背鸱既A的父親稱,并不是只有二女兒的班主任收到了短信和電話騷擾,他們周圍的多個朋友都碰上了這樣的遭遇,“包括我的朋友,她丈夫的朋友?!?/p>
“我不知道她到底怎么借的錢,借了多少,聽說她好像陷入了裸貸,現在本金和利息加起來有十幾萬?!背鸱既A的父親介紹,他隱約了解到女兒在半個月前在網上向借貸公司借款,總共只有幾千元,半個月后利滾利成了十多萬。
北青報記者通過短信號碼聯系上了催債的人,對方表示是一家催債公司,只負責要賬,“具體的細節不清楚,需要問借貸平臺。”該催債公司員工還向北青報記者發來了仇芳華借款時預留的多張手持身份證的照片和視頻截圖。
多條短信顯示仇芳華向蘇州幸福借貸公司和順鑫公司等分別借款數千元。蘇州幸福借貸公司的工作人員張亮稱仇芳華確實于本月向其公司短期周轉貸款4500元,到期后卻失聯找不到人還款,“我就找了七八家電話騷擾公司找她周圍的人催債,還錢之后我就讓他們停下來”。
北青報記者以仇芳華親戚身份詢問其借貸金額和利息,對方表現出警惕而不愿透露,“你去問她本人就好。”對仇芳華本人借款時預留的具體相關信息,借貸公司不愿透露更多的信息。
使用“呼死你”軟件
行為涉嫌違法
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常莎表示,仇芳華在班主任未知情的情況下將其列為緊急聯系人侵犯了當事人的個人信息隱私,可根據《侵權訴訟法》第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這種行為已經侵犯了班主任的隱私權。“被緊急聯系人”且受到騷擾后,受害者應當首先聯系相關平臺客服,告知具體詳情,若仍不能解決該問題,可以選擇報警或者向工商管理部門投訴其平臺的不正當經營行為。或者起訴維護自己的權益。
此外,針對借貸平臺的行為,常莎律師認為這嚴重影響了當事人的生活,觸犯了法律規定,應承擔相應的責任。首先,使用“呼死你”軟件呼叫別人電話侵犯了他人的通信自由權,若造成當事人財產或精神損失的,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十五條規定,借貸平臺作為侵權人應承擔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責任;其次,借貸平臺用“呼死你”騷擾他人的行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最后,若借貸平臺行為惡劣,對當事人進行威脅、恐嚇等方法索要財物,那么可能構成敲詐勒索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的規定,敲詐勒索財物,數額較大的,可能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文/本報記者 張香梅 實習記者 滑昂
編輯:曾珂
關鍵詞:學生姐姐欠款 借貸平臺騷擾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