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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樊美清:警惕借“一帶一路”之名的詐騙犯罪行為
警惕借“一帶一路”之名的詐騙犯罪行為
5月,共商合作大計,共建合作平臺,共享合作成果——中國首倡主辦的“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圓滿落幕,論壇達成了270多項具體成果,備受世界矚目。但在“一帶一路”建設開啟新航程的同時,必須警惕詐騙分子舉著“一帶一路”建設的幌子圖謀騙取財物。概括起來,有關“一帶一路”的行騙方式有以下幾個特點:
1. 以介紹海外援建項目分包,海外基礎設施項目承包為名,收取介紹費、傭金、前期考察費用等。與海外不法分子勾結,虛構工程項目,收取工程承包保證金、工程承包押金。以介紹海外大宗采購為名,收取各種好處費。
2. 謊稱與國外領導人如菲律賓總統,馬來西亞總理,老撾總統,柬埔寨總理關系密切,或者謊稱與承建海外項目的央企國企負責人有特殊關系。
3. 成立以海外投資業務有關的社團組織,通過所謂“一帶一路”考察活動推介海外建設項目,刻意制造項目真實可行的假象。
4. 提供外文版的合同,項目介紹圖冊,以及相關項目照片以假亂真。
5. 編造的海外項目一般規模大、造價高、利潤高,付款條件優于國內項目。
6. 詐騙目標一般針對建筑工程承包商和施工班組長。
針對以上行騙方式,政府部門應制定預案,應對新形勢下出現的詐騙手段,及時立案偵查借“一帶一路”之名的詐騙犯罪,防止這種類型犯罪的蔓延,為“一帶一路”的發展保駕護航。對此,筆者建議:
一、 聘請律師參與投資項目的審查。在經濟交往中,會涉及很多法律方面的問題,雇請一個法律顧問,讓他在簽合同及進行一些重大復雜的交易時提供法律服務,以避免落入合同陷阱。另外還可通過法律顧問去調查了解對方的有關情況,如對方的經營信譽、主體資格、注冊資金、經營狀況、履約能力等等。
二、 加大商會和行業協會的協調力度,拓寬信息溝通渠道,及時通報相關情況,進一步提供專門的信息咨詢手段,建立一套完全公開化、透明化的信息披露機制。定期公布國際詐騙犯名單和典型案例,交流防范風險的信息,提供防范措施和建議。
三、 建議商會和行業協會成立處理國際經濟糾紛、國際刑事案件的法律咨詢援助中心,使我國的外貿企業尤其是中小型企業和民營企業能以最便捷的途徑獲取幫助,增強法律意識,提高自救能力,阻止和打擊詐騙行為。
四、 政府部門應著力于通過多種渠道和機制擴大外貿政策的透明度,并及時輔以適當引導,避免因政策調整引起企業對政策的理解偏差、對市場預測的偏差以及恐慌或急功近利的心理。 (作者系民革福建泉州市委會主委,泉州市檢察院副檢察長)
編輯:李晨陽
關鍵詞:一帶一路 項目 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