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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宣傳部、中央文明辦等6部門關于評選表彰第六屆全國道德模范的通知
新華社北京5月26日電 中央宣傳部、中央文明辦、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日前發出《中共中央宣傳部、中央文明辦等6部門關于評選表彰第六屆全國道德模范的通知》。全文如下:
2007年以來,中央宣傳部、中央文明辦、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舉辦五屆全國道德模范評選表彰活動,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大力倡導學習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爭當道德模范,有力促進了公民道德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提高。根據中央文明委工作安排,經中央文明委領導批準,今年評選表彰第六屆全國道德模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根本,廣泛發動群眾參與推薦和評選第六屆全國道德模范,推出事跡突出、品德高尚、群眾認可度高、示范引領作用大的道德模范,充分展示黨的十八大以來社會主義思想道德建設的豐碩成果,大力組織開展道德模范宣傳學習活動,把道德模范的榜樣力量轉化為億萬群眾的生動實踐,推動道德建設取得新進展新成效,形成崇德向善、見賢思齊、德行天下的濃厚氛圍,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
二、 主辦單位
中央宣傳部、中央文明辦、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
三、 獎項設立
第六屆全國道德模范評選分為“助人為樂模范”“見義勇為模范”“誠實守信模范”“敬業奉獻模范”“孝老愛親模范”五類。每類表彰10名左右,5類共表彰50-60名。未當選全國道德模范的正式候選人授予全國道德模范提名獎。
四、 實施步驟
1.發動群眾推薦。5月下旬,主辦單位成立第六屆全國道德模范評選表彰活動組委會(以下簡稱“全國活動組委會”)及其辦公室,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及軍隊系統成立相應機構,啟動評選表彰工作。全國活動組委會下設評選委員會。各地和軍隊系統組委會應及時宣傳公告評選活動和推薦辦法,暢通本地區本系統參與渠道,引導群眾廣泛推薦候選人。
2.組織遴選推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明委以及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在本地區本系統層層推薦的基礎上,按照綜合考量、優中選優的原則提出擬推薦的候選人名單,在媒體上進行公示、征求意見后,經各省(區、市)、兵團文明委領導和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領導審簽,分別填寫推薦表,于6月30日前報全國活動組委會辦公室。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每類推薦名額不超過2人,總數不超過10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每類推薦名額不超過1人,總數不超過5人。
3.集中宣傳公示。7月,全國活動組委會在中央主要新聞媒體和重點網站展示介紹候選人基本情況及主要事跡,聽取群眾意見,接受社會監督。
4.組織投票評選。8月,全國活動組委會組織“萬名公眾代表”和評選委員會投票,根據投票結果,提出全國道德模范及提名獎建議名單。
5.進行隆重表彰。中央文明委審定建議名單后,作出表彰第六屆全國道德模范的決定,召開表彰大會,舉行頒獎儀式。
五、 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第六屆全國道德模范評選表彰作為精神文明建設的一件大事,擺到重要位置,周密部署、精心實施,高效圓滿地完成各項任務。
2.嚴謹有序評選。要堅持標準從嚴、公正評選,認真做好群眾推薦、審核資格、媒體公示、遴選上報、投票評選等各環節工作,充分尊重群眾的評判權,確保評選出的道德模范經得起實踐和歷史的檢驗。
3.重在宣傳學習。要堅持重在宣傳學習、重在道德實踐,把宣傳和學習活動貫穿評選表彰全過程。要組織各類媒體,宣傳報道道德典型人物,濃墨重彩地宣傳他們的感人事跡。要深入開展“道德模范在身邊”主題宣傳,運用制作刊播公益廣告、舉辦專題展覽、組織故事匯巡演等方式,弘揚道德模范的崇高精神。要組織道德模范深入社區、村鎮、企業、校園、機關宣講,引導廣大群眾開展學習實踐活動,把道德模范的精神力量轉化為自己的價值追求和自覺行動,促進全社會道德水平不斷提升。
4.關愛道德模范。落實中央文明辦《幫扶生活困難道德模范實施辦法(暫行)》,深入了解新當選道德模范的工作生活情況,對于存在實際困難的給予幫扶資助,體現黨和政府的關心關愛,體現社會的溫暖,形成好人好報的價值導向。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第六屆全國道德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