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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正義的出發地
2015年,我成為一名基層法院干警。因參與新聞宣傳工作,我時常跟隨同事們辦案,有機會去觀察基層法治實踐。
基層法院一直處于定分止爭的最前沿,長期以來處理案件多、司法實踐豐富,而派出法庭的辦案數更是占到了基層法院相當大的比重。我所在的法院共設8處派出法庭,其中最遠一處,從城區開車一路走高速,也得近一個小時。很多同事每天早早出發,往往一個工作日少則要開三四個庭,案子多時“以庭為家”,至于加班寫判決、間隙做調解,更是家常便飯。然而,這些細節看似微末,卻映照著法院人的執業初心,還關乎法律正義的及時實現。
以往基層法官辦案,大多存在判決難、執行難等問題。因為一方面既要準確適用法律,另一方面也需要考慮鄉土實際。針對婚姻、贍養、土地承包等極具生活典型性的案件,法官有時也會來到村委大院或者瓜田豆棚,掛起國徽,擺好桌凳,召集當事人和街坊四鄰,利用現場釋法和鄉鄰輿論,解決百姓看似芝麻綠豆但卻切切實實影響著當事人生活的矛盾瓜葛。
在一個贍養糾紛案件中,老人年逾八十,育有二子一女,子女們雖都有贍養能力,但誰也不愿贍養老人。經了解,造成現在僵局的原因,在于長子對老人有成見,素不往來,弟弟妹妹紛紛效仿。承辦法官幾番尋找,在村委大院開庭前,經過兩個鐘頭的規勸,讓當事人對立情緒逐漸消除,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說服弟弟妹妹共同輪流贍養老人。同村兩例贍養糾紛也因該案的示范效應,得到了妥善化解。法治理念,就這樣在一次次的巡回審判中播進了百姓的心坎。
如今,“遇事找法”“依法維權”等理念已在基層群眾中蔚然成風,而我們所熟悉的制度配置和運作方式也正在發生變革。“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人民陪審員制度、立案登記制等改革成果次第顯現,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有序推進,巡回法庭陸續增設,“基本解決執行難”合力匯聚,這一系列司法公共產品的加速供給,有效促進了司法動能轉換,更嵌入了主流民意對公平正義的美好期待。
法院,既是矛盾糾紛的集聚所,也是法律正義的出發地。而法官這一職業,就是通過公正地執法辦案,將法治的暖流點點滴滴匯入世道人心。值守于司法最前線,讓我倍感“壓力山大”的同時,也不勝榮幸。無論大案小案,“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這是基層法院人的法治夢,也是我們共同的中國夢。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法院 正義 基層 出發地 贍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