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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約談8家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到位單位黨政“一把手”
新華社銀川5月15日電(記者張亮 楊穩璽)日前,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對8家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到位單位黨組織的主要負責人和綜合監督部門的派駐紀檢組組長進行了約談,并下發督辦函,要求限期整改。
今年春節后,寧夏紀委部署開展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回頭看”第5輪督查,抽調財務、審計等專業人員,組成多個督查組,采取交叉互查、專項督查等方式,先后對12家距離機關較遠、平時關注較少、編制人數不多、財務相對獨立的區直部門二、三級單位和“小遠散直”單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回頭看”工作情況進行了專項督查。
據介紹,此次督查共發現12家單位存有各類問題70多個,有的單位2016年開展的“回頭看”流于形式,自查自糾問題“零報告”;有的單位制度束之高閣、形同虛設;有的領導干部帶頭不執行規定,借學習培訓之機繞道旅游。全面從嚴治黨的責任在“最后一公里”成為斷頭路,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最基層落實打了折扣。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自治區紀委對12家單位中督查問題較多的自治區文聯、寧夏電影集團、寧夏紅十字會、自治區供銷社、寧夏演藝集團、自治區核與輻射安全局、寧夏賀蘭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寧夏金沙林場等8家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和綜合監督部門的派駐紀檢組長進行了約談。要求這些單位切實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作為一項講政治的工作抓緊抓實抓到位。同時,提醒相關綜合監督部門的派駐紀檢組要發揮好“探頭”作用,認真履行監督執紀問責的責任,進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全覆蓋督促被監督單位。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寧夏 中央八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