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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帶薪休年假”還是要飯碗
新聞:我國勞動法第四十五條明確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近年來,國家不斷健全和細化帶薪年休假制度,2008年1月國務院實施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和2008年9月人社部頒布的《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更是為該制度的貫徹落實提供了法律保障。然而現實中,“年假過期清零”“休年假被安排”等現象時有發生,致使一些勞動者不敢休年假、不能休年假或休不起年假。(新聞來源:人民日報)
點評:要“帶薪休年假”還是要飯碗,在這道選擇題前很多勞動者都會乖乖地選擇后者,因為主動權往往掌握在公司手里,勞動者缺乏對等公平的博弈機會。因此,要讓勞動者真正享受“帶薪休假”,還須職能部門和司法機關發力,切實維護勞動者的權益。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帶薪休年假 飯碗 勞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