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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報:共享圖書平臺蹭了熱度還要實惠
作者:魏英杰
近來,一款名為“借書人”的共享圖書平臺引起了一些愛書人的關注。據報道,這一互聯網借書平臺打破定式,讓人不限時、不限量地借書,全國送書上門。用戶在平臺挑選自己喜歡的圖書后,平臺按圖書的定價收取一次性服務費和押金,然后通過快遞送書上門。還書時,用戶則需自費把書還到指定的郵寄地址,并自愿支付合理的磨損費。從鼓勵閱讀角度,任何有益于閱讀推廣的模式,都是值得贊賞的。但對這樣的共享圖書平臺概念,其生存的空間又難免讓人擔憂。
雖然這個平臺打的也是“共享”的名目,但從運作模式來看,其共享的特點與優勢均不明顯,也缺乏維持長期運營的支撐,很難像共享單車那樣吸引資本青睞。
僅從其共享圖書的成本來講,用戶除了要按照原書定價支付押金外,還要支付服務費(包括寄送的快遞費)、磨損費以及寄回圖書的快遞費。這意味著用戶要拿出比買一本書本身還多的成本,才能“共享”到這本書。對大多數用戶來講,這樣費時費力費錢,還不如自己從網上訂購或圖書館借閱。尤其是,當用戶支付的除押金外的成本甚至可能高于購書本身,更不會有什么人花錢借閱。舉個例子,筆者在平臺嘗試借閱了一本《追風箏的人》,押金為29元,服務費則需15.58元,若加上寄回的快遞費和磨損費,押金以外的成本完全可能超過原書的價格。而在亞馬遜網上書店購買這本書,折后價僅為16.8元。
這一平臺上線一年后,目前每月的借出量大概在2000本左右。可以推算,從資本運作角度,這一模式也不具有多少商業價值。以一本書平均定價40元計算,這個平臺每月沉淀的押金還不到10萬元。如果平臺是想以押金滾動的形式購買新書,這也是靠不住的,更不必說,這樣做還存在違規風險。
實際上,從共享的概念看,如果僅就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的特征而論,公共圖書館就是人類歷史上最早的一種共享模式。公共圖書館是圖書使用權的一個分發渠道和平臺。而如今,且不說許多大型圖書館、非營利機構都在致力于打造線上圖書館,就圖書借閱而言,也有圖書館正在借助互聯網技術與共享模式來提高效率。
如浙江省杭州市圖書館去年就與新華書店聯手推出了“悅讀”與“悅借”等服務。“悅讀”服務是指讀者可以直接從新華書店借出新書,并就近選擇圖書館還書。“悅借”服務則是“悅讀”服務的升級版,讀者可以直接在網上微信公眾號下單借書、還書,只需支付低廉的快遞費用,一單僅3元至5元。這種本地化的圖書共享模式,更加貼近用戶的需求。換句話說,公益性的圖書借閱服務越發達,類似“借書人”的共享圖書商業模式就越難以生存。
就此而論,網上一些共享圖書平臺雖然蹭了眼下“共享經濟”概念的熱點,但并不容易像網約車、共享單車那樣大規模商業化。或者說,圖書共享本身就應該是一種非營利性的公益行為,需要鼓勵的是圖書館等公共服務機構或其他民間非營利機構的積極參與,商業機構介入的市場盈利空間并不大。從鼓勵讀書、促進全民閱讀的角度出發,共享圖書平臺還要動更多的腦筋。
編輯:梁霄
關鍵詞:光明日報 共享 圖書 平臺 實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