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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僵尸車”需要責任到位
近年來,“僵尸車”的問題越來越嚴重。這些車輛長期停放于社區內或街道上,擠占了公共資源,增加了交通壓力和管理難度,影響了市容市貌,而且還存在自燃自爆等安全隱患。
從維護社會公共利益角度來說,“僵尸車”已經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應當被及時處理。無論是交警、城管還是市政等部門,應該多想辦法,針對“僵尸車”構建一整套發現、處置、登記、追責的制度。對于能查到車主的“僵尸車”應當限令其及時清理;查不到車主的,也應當采取合法措施,予以清理。除此之外,還應當嚴格汽車報廢的程序,并對隨意置放“僵尸車”的車主進行懲罰,以增強車主的責任意識。
城市管理無小事,只要相關部門的觀念到位、責任到位,“僵尸車”這一頭痛事,應該不難解決。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僵尸車 責任 治理 車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