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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鳳杰:精準扶貧應注意新苗頭、解決新問題
目前造成農村牧區貧困的原因很多,比如因病致貧、因殘致貧、因學致貧、因懶惰或不會過日子致貧等等。此外,在內蒙古自治區巴林右旗調研時還發現,當前在扶貧對象精準識別上呈現出了許多新問題,應引起重視。
婚姻致貧問題。由于受落后婚姻觀念和陳規陋習的影響,農村牧區家庭孩子結婚成本急劇上升,要車要房要彩禮,使本來經濟狀況不太好的家庭“雪上加霜”,背上沉重的債務,許多家庭因一樁婚事致貧。借債不是用于發展生產,而是用于購買樓房等固定資產,說“貧困”還有樓房,說“不貧困”還背著十幾萬元甚至幾十萬元的外債,農牧民苦不堪言。
因貸致貧問題。據不完全統計,農村牧區大約70%的家庭有貸款。貸款發展生產,是為了脫貧,可在巴林右旗,有些農民,農牧民卻因此更加貧困。比如,有的牧民貸款后用于養羊,趕上羊價好時,還能賺錢;近兩年,羊價跌得厲害,農牧民不僅賺不到錢,甚至出現了資不抵債的情況。為了擺脫困境,有些農牧民拆東墻補西墻,循環借貸,沒辦法的時候就在民間借高利貸,自然而然演變成了貧困戶。
還有一些農牧民因為子女不孝順、不盡贍養義務,導致生活貧困。
針對上述問題,在如何精準識別扶貧對象上提出如下建議:
一是在扶貧對象精準識別上不能一概而論,應“辨證施治”。對于婚姻致貧這類問題,在扶貧對象精準識別上就要慎重,做到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否則會造成相互攀比,造成新的社會不公平,引發新的社會矛盾。
對于因貸致貧這類問題,凡是用于發展生產的;凡是勤勞能干、有擺脫貧困愿望的,由于天災或市場價格波動等因素造成返貧的,在扶貧對象精準識別上應實行動態管理,全部納入扶貧對象之中,做到應保盡保,應扶盡扶。而對于那些借了貸款不用于發展生產,而是用于吃喝等生活消費的應不予以貸款支持,以防扶貧金融風險。
對于子女不盡贍養義務這類問題,應發動社會各方力量,進行法律宣傳,著重教育子女依法贍養老人、關心老人,在經濟和情感上盡義務,不能把責任全推給社會。思想工作做不通,可將不盡孝道的子女名單列入失信黑名單,“一處失信,處處失信”,對其進行懲戒教育。還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二是用活用好社會兜底政策。通過產業項目、“一戶一策”精準扶貧仍不能擺脫貧困的貧困人口最終應全部納入社會兜底范圍,施行救濟式扶貧。
三是加強基層治理和鄉風文明建設,教育村民自覺抵制陳規陋習。支持嘎查村以村規民約的形式對村民進行移風易俗,整治規范盲目攀比、大操大辦婚事、子女不孝等不良社會風氣,積極倡導勤儉持家、孝敬父母等優良的傳統美德和風尚。將鄉風文明建設納入鄉村文化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考核評比之中,以家訓帶家風,以家風樹村風,以村風揚民風,共建幸福美麗鄉村。
(作者系內蒙古自治區巴林右旗政協常委)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馬鳳杰 精準扶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