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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有諸多問題:企業應公示資金監管方式
針對近期發生在共享單車領域的安全騎行保障難、押金余額退還難、無序投放亂停放等問題,中消協近日公開表態,建議政府有關部門盡快出臺共享單車管理細則或指導意見,加強對共享單車行業的規范,推進城市慢行交通工具基礎設施建設,讓消費者的人身安全、資金安全、個人信息安全有保障。
2016年以來,共享單車逐步進入各大城市,車輛投入數量井噴式增長,消費者參與熱度很高。然而,由于管理和服務相對滯后,快速增加的共享單車給城市管理、公共秩序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帶來考驗。近期,中消協舉辦了“提升共享單車服務消費維權工作座談會”,部分單車企業代表、法律、交通領域專家代表以及消費者代表共同探討共享單車服務改進措施。
為促進共享單車企業提升服務質量,讓消費者騎行無憂,中消協今天公開發表三點意見。中消協認為,共享單車作為新生事物,在解決消費者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引導百姓綠色出行方面,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然而,近期發生在共享單車領域的安全騎行保障難、押金余額退還難、無序投放、亂停放等問題,已經成為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主要詬病點。
為此,中消協建議,加強共享單車行業管理,盡快出臺服務管理規范。政府有關部門要盡快出臺共享單車管理細則或指導意見,加強對共享單車行業的規范,推進城市慢行交通工具基礎設施建設,讓消費者的人身安全、資金安全、個人信息安全有保障,讓消費者的交通出行更加舒適便利。
中消協強調,要督促共享單車企業誠實守信、依法經營。共享單車企業應當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明確自身在車輛提供、安全保障方面的責任義務,明確押金、余額管理符合第三方監管的本質要求,并公示資金監管方式;主動提升產品質量、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主動向消費者做好安全健康用車提示;確保單車質量符合安全、衛生、舒適騎行要求,確保消費者押金、余額一鍵可退、及時到賬,確保單車投放滿足消費者實際需要,確保消費投訴渠道暢通、權益受損賠償合理。
中消協同時指出,要倡導消費者理性消費、文明用車、安全騎行、主動維權。中消協呼吁,作為共享單車的使用者,要做到理性消費,充值額度不要超過正常使用范圍,長期不使用時要及時申請退款;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規定,養成文明衛生的用車習慣,做到規范騎行、有序停放,不要讓未滿12歲兒童騎行單車;要發揮主人翁精神,發現亂停、亂放、違規使用共享單車的,要幫助企業進行規勸,必要時向單車平臺或市政管理等部門進行舉報,共同建設良好的社會公共秩序;使用車輛過程中,一旦發生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情況,要依法主動向平臺反饋,必要時向當地消費者協會或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 記者 余瀛波
編輯:梁霄
關鍵詞:共享單車 企業 資金 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