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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保護我們的個人信息安全?
小A昨天剛在淘寶上訂了個沙發,隔天就不斷有裝修公司打電話發短信,“請問您需要裝修嗎,我們公司做活動價格十分優惠。”小B網絡購物時如實填寫了送貨地址和電話,從此他的手機里就被各種商品推銷廣告所覆蓋,“有一次還有騙子謊稱我買了什么東西,非要送貨到我們家不可,太嚇人了。”
小A和小B不是化名,他們是有過互聯網購物經驗的你和我?;蛟S我們還沒有意識到,在當前便捷熱火的電子商務交易中,消費者家庭住址、姓名、電話乃至銀行卡號等重要個人信息,就這樣赤裸裸地暴露在互聯網上。在30日召開的全國政協“優化電子商務監管”雙周協商座談會上,委員們同樣就互聯網信息安全問題表達了擔憂。
“電子商務領域的個人信息泄露情況尤為嚴重,電子商務以網絡為媒介的特點給詐騙、信息泄露創造了條件。近年來,通訊網絡詐騙、網絡盜竊、敲詐勒索、非法調查等各種詐騙形式層出不窮,這既與信息網絡傳播的特點有關,也與法律規則和法律監管缺失有關?!敝袊娮訉W會秘書長徐曉蘭委員在兩屆委員生涯中,針對“電商信息安全問題”不斷提出意見建議。此次座談會她提交了兩份材料,一份是她今年在全國兩會上的提案,一份是由提案和調研新情況轉化而來的發言稿。
讓徐曉蘭感到尤為迫切的是,隨著跨境電子商務、網絡信息發布平臺等網絡服務的不斷發展,個人信息也隨之“走”出國境。用戶的賬號信息、信用卡信息、設備使用習慣、地理位置、購物習慣,可以通過大數據與其他的數據結合分析加工,可給國家安全、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方面帶來潛在影響和危險。
其實去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草案)》對外發布并公開征求公眾意見,工信部等部門也就保護公民的個人信息作出了規定?!暗芍g往往不夠協調統一,甚至存在沖突,個人數據信息概念的定義和范圍內容都存在差異,導致信息管理非常困難。”國家統計局原副局長徐一帆委員說。
十二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徐顯明,以專家學者身份應邀而來。作為法學專家,他對立法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問題也關注已久。徐顯明認為,要在立法中著重設置信息保護措施體系,尤其是信息保護標準的建立和必要的信息保護技術措施的強制應用。
“要盡快明確個人信息權屬邊界,明確信息資源的資產屬性,規定信息提供者及信息使用者的權利和義務?!痹谛鞎蕴m看來,在信息保護中需要注意的幾個“明確”尤為重要。明確信息提供者的獲取權、知情權,信息的決定權、更正權、公開權、封鎖權、刪除權,利用信息獲取經濟利益的權利以及獲得救濟權等,同時明確信息使用者的信息有限使用權等,明確規范政府、企業和機構對于個人信息收集、保存和利用的行為,強化社會各界的信息安全意識,為電子商務發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環境。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信息 保護 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