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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推行省長“掛帥”四級河長制 河長工作“一月一曬”
中新網長沙3月23日電(記者 傅煜)省長“掛帥”出任總河長;建立“一河一考核”,對每名河長工作“一月一曬、一季一督、一年一考核”的嚴格考核機制。記者23日從湖南省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湖南將堅持流域與行政區域相結合,推行省、市、縣、鄉四級河長制,今年的目標是全面建立河長制責任體系。
湖南省委、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了加強水資源保護、河湖水域岸線管理保護、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執法監管等六項主要任務,目標是力爭到2020年,湖南全省用水總量控制在350億立方米以內,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92%以上,河湖水域面積保有率不低于7%,湘江、資水、沅水、澧水干支流及洞庭湖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于90%,地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控制在10%以內,全省森林覆蓋率穩定在59%以上,濕地保護率穩定在72%以上。
地處長江中下游的湖南水系發達,河網密布,擁有湘、資、沅、澧“四水”,被譽為“長江之腎”的中國第二大淡水湖洞庭湖。境內5公里以上河流共有5341條。
該意見明確,湖南省委、省政府成立河長制工作委員會,省長許達哲擔任總河長,省政府常務副省長陳向群及分管水利副省長戴道晉擔任副總河長,并分別擔任湘江、資水、沅水、澧水干流和洞庭湖(含長江湖南段)省級河長。河長制委員會成員由湖南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水利廳等21個單位主要負責人和14個市州河長組成。各市州、縣市區、鄉鎮(街道)黨政主要負責人擔任該行政區域內河長,同級負責人擔任相應河流河段河長。
“要實行‘一河一河長’、‘一河一檔案’、‘一河一策略’、‘一河一亮點’、‘一河一考核’。”對于湖南推行河長制的具體舉措和步驟,湖南省水利廳廳長詹曉安表示,在整個體制建立起來,明確各級河長的責任后,湖南將探索對每一條河、每個河段存在的不同問題、不同癥結采取不同治河策略,同時利用“考核問責”和“獎優罰劣”的工作杠桿,強化地方政府河湖管理保護的主體責任,調動相關職能部門河湖管理保護的主動積極性。
目前,湖南省、市級河長名單已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縣鄉級河長名單將于4月底前全面公布。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湖南 四級河長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