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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問西安地鐵三號線“問題電纜”
新華社西安3月22日電題:四問西安地鐵三號線“問題電纜”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陳晨、鄭昕、李華
連日來,有關西安地鐵三號線使用不合格電纜的消息成為社會關注焦點,也將涉事企業陜西奧凱電纜有限公司推到風口浪尖。3月22日上午,“新華視點”記者在現場看到,陜西奧凱電纜有限公司位于楊凌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的工廠已停工,大門緊鎖。
21日晚,一段當地媒體對奧凱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志偉的采訪視頻在網上發布。王志偉承認奧凱公司以次充好、供應不合格電纜。據他供述,提供給西安地鐵的這批電纜型號大約有20多種,總造價4000多萬元,其中不合格產品大約有3000萬元。
一問:涉事企業是如何進入西安地鐵項目的?
2016年11月開通運行的西安地鐵三號線全長39公里,于2012年年中全面開工。
西安市地鐵辦主任、西安市地鐵公司總經理宋揚說,2013年3月,西安地鐵公司通過公開招標確定陜西省招標有限責任公司為地鐵三號線一期工程安裝裝修項目招標代理公司。2014年8月,地鐵公司委托陜西省招標有限責任公司,對西安地鐵三號線一期工程車站設備安裝及裝修工程施工項目進行招標。
宋揚稱,2015年4月13日,西安地鐵三號線工程監理組織業主代表及9個標段的施工單位相關負責人召開了乙供關鍵材料審查會議,審查通過包括奧凱公司在內的7家單位為乙供關鍵材料供應商。最終由施工單位確定奧凱公司為乙供關鍵材料供應商之一。
宋揚表示,按照《西安地鐵建設工程材料管理辦法》,地鐵建設工程材料供應分兩大類,一類是甲供材料,一類由乙方自購,也就是乙供材料。他介紹,乙供關鍵材料由中標施工單位根據辦法和設計要求擇優推薦材料供應商,經監理組織相關單位召開審查會,審查通過后,由中標施工單位在審查通過的合格供應商名錄中自行確定。
二問:多次發現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為何沒有及時中止供貨?
在20日晚間西安市政府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國家電線電纜監督檢驗中心(武漢)副主任金群,公布了抽樣送檢的地鐵三號線電纜檢測結果,結果表明5個抽檢樣品均不合格。
西安市常務副市長呂健承諾,將對不合格電纜在保證地鐵安全運行的前提下全部予以更換。同時,已依法控制了公司的8名相關人員。
事實上,奧凱公司相關產品存在質量問題,已不是第一次被執法部門發現。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公示報告顯示,2015年11月至2016年2月間,西安市質監局先后四次對奧凱公司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力電纜作出行政處罰,其中包括一次“銷售偽造產品質量證明的電力電纜”。
無獨有偶,在2015年陜西省質監局公布的6批次電力電纜被檢出不合格名單中,奧凱公司也位列其中,不合格產品生產日期為2015年4月18日,原因為護套失重。
西安市質監局近日發布通報稱,2015年10月12日至11月17日期間,執法人員根據群眾匿名舉報,先后四次赴地鐵三號線工地執法檢查,共抽檢奧凱公司生產的電纜6個批次,其中三次檢查結果為產品質量不合格,一次為偽造檢驗報告,執法人員依法對其違法行為進行了行政處罰。
那么,既然多次發現問題,涉事公司為何屢罰不改,有關部門緣何沒有及時中止其對地鐵項目的供貨?記者采訪西安市質監局,尚未得到明確回應。
三問:涉事公司商標注冊剛滿一年,如何獲評陜西省著名商標?
在此次事件中,奧凱公司的商標被評為陜西省著名商標引起廣泛關注。那么,這家企業是如何成為名牌的?
陜西省工商局商標監督管理處處長崔亮說,2015年7月,奧凱公司向工商部門提交了陜西省著名商標申請材料,同年12月成功獲評。
據記者調查,奧凱公司的申請材料顯示,該公司的“五勝”商標注冊于2014年12月28日。而《陜西省著名商標認定標準及認定程序》明確規定,“申請認定著名商標的商標,在申請時已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注冊三年以上”。顯然,“五勝”商標并不符合這一要求。
對此,崔亮坦承,具體經辦此事的工商部門工作人員對政策要求的時限理解存在偏差,沒有及時發現問題,存在“把關不嚴”的情況。由于奧凱公司提供了多家權威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工商部門便以此為依據,為其頒發了陜西省著名商標稱號。
此外,曾受到處罰的企業怎么能頂著“著名商標”的光環呢?
崔亮說:“西安市質監局對奧凱公司第一次行政處罰是在2015年11月,但處罰信息上傳至相關信息公示平臺,已是2016年7月28日。也就是說,在評定之前,工商部門并沒有獲知這一處罰信息。”
四問:還有哪些城市建設項目使用了涉事公司的產品?
在西安地鐵三號線曝出使用問題電纜后,成都、合肥等地也發現地鐵項目使用了奧凱公司的電纜產品。
記者在中國采招網查詢發現,在建的成都地鐵四號線二期工程低壓電纜、地鐵七號線工程的動力與照明專業電線電纜(C包)以及尚未供貨的一號線三期工程1500V直流電力電纜的中標單位均為奧凱公司,中標時間為2016年。
成都軌道集團在其官微上表示,3月17日,集團成立專項工作組,通過排查,目前已運營的三號線一期、在建的四號線二期和七號線部分400V低壓供電標段采用了涉事公司的電纜。還未開始安裝電纜的一號線三期等項目計劃使用該品牌電纜,暫未供貨。
官微還稱,如果檢驗結果不合格,將按照相關法律和合同規定,責令相關單位在最短的時間內徹底整改,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如果發現有材料供應商提供的合格證及檢驗證書等存在任何弄虛作假問題,成都軌道集團將配合相關部門,依法處置。
22日下午,合肥城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排查情況。據公司副總經理吳四二介紹,2015年9月23日,軌道一號線供電系統總承包單位中鐵電氣化局通過競爭性談判方式,確定奧凱公司為雜散電流監測電纜(主要用于監測泄露電流)、隧道區間疏散指示電線(主要用于疏散指示牌用電)電纜產品供貨單位,合同價格約為155萬元。電纜到貨后,中鐵電氣化局按要求進行了自檢以及報驗。同時,第三方檢測單位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進行了取樣檢測,檢驗結果均為“合格”。
為慎重起見,合肥城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已經聯合第三方檢測、咨詢、監造、設計、施工、監理等,共同再次對奧凱公司電纜產品檢測。檢測結果預計本月28日得出,屆時將第一時間向社會公布。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西安地鐵 三號線 問題電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