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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四季度政策落實審計發現四個“不到位”
新華社北京3月17日電(劉紅霞、何曉源)審計署17日對外發布2016年第四季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跟蹤審計結果公告,指出一些地區和部門在推進重大政策落實、“放管服”改革、扶貧政策措施落實和重點領域項目建設等四個方面存在不到位的情況。
公告顯示,在推進重大政策落實方面,一些地區存在不到位的情況。如北京市通州區違規變相新增政府性債務30億元,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人為調節政府性債務結構。
在推進“放管服”改革、降低企業成本方面,遼寧省、吉林省的4家單位在國家明令停征、免征后仍違規繼續征收3項行政事業性收費564.32萬元;4個省的6家單位依托行政權力或履職便利等,違規向企業收費6830.18萬元。
在推進扶貧政策措施落實方面,10個省的部分市縣扶貧資金統籌整合不到位,有2.37億元扶貧資金閑置;5個省的21個產業扶貧、飲水安全等項目推進緩慢或效益不佳,涉及資金7477.13萬元。
在推進重點領域項目建設方面,10個省公路水路交通運輸、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城市地下綜合管廊、生態環境保護等領域的19個重點項目推進緩慢,涉及投資682.02億元。
公告顯示,2016年,審計署圍繞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組織對31個省區市和29個中央部門、7戶中央企業進行跟蹤審計。各級審計機關共審計各類項目7.65萬個,累計抽查相關單位7.82萬個。
公告還介紹了江西省創建電商扶貧新模式、四川省開始全面推行個體工商戶“三證整合”、福建省加快推進國際貿易通關便利化建設等好的經驗和做法。(完)
編輯:楊嵐
關鍵詞:政策 落實 審計 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