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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中央呼吁:農村老人也要“老有所養”
人民政協報3月14日電(記者汪俞佳)在我國農村,由于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對滯后,養老保障體系不健全等原因,老人的生活處境和養老狀況更堪憂。農村的老人是如何贍養的?目前面臨哪些問題?有哪些解決辦法?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民革中央帶來相關提案,希望黨和政府給予高度重視并采取有效應對措施,解決農村老人贍養問題。
調研中,民革中央發現,老人自我供養是目前我國農村老人最多的贍養方式。此外,還有子女共同分擔混合贍養、親友和鄰居扶助他養、村委會或政府組織贍養等。“單身老人或老年夫婦獨自生活,自己耕種田地承擔生活費用,一旦身體狀況欠佳或喪失勞動能力,其贍養就成為問題。”民革中央有關負責人表示,無論是哪一種贍養方式,都存在一個普遍問題,就是貧困。一些貧困山區的農民依靠打工收入獲得微薄收入,其本身就掙扎在貧困線上,導致不能、無力盡贍養義務,或不愿盡贍養義務的事情經常發生,體弱多病的老人贍養更是雪上加霜。
此外,農村社會養老體系不完善,敬老院等福利機構數量仍然不足。加之有的子女外出打工,一些農村出現“空殼家庭”、“留守老人”和“留守兒童”,留守老人負擔起了耕作土地和照料子孫的責任。
如何讓農村的老人也實現像城里的老人一樣“老有所養”“老有所依”的夢想?對此,民革中央提出,首先要因地制宜發展鄉村經濟,增加農民就業機會和經濟收入,實現農民離土不離鄉,使更多的老人可以和子女共同生活,物質上得到幫助,精神上得到慰藉,實現農村老人安享晚年;在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的基礎上,逐步提高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養水平,加快農村養老機構和服務設施建設,進一步提升農村社會保障和服務水平。
編輯:李晨陽
關鍵詞:民革中央 農村 老人 贍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