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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因余罪被押至法院出庭 一身西裝但未戴領結
(原標題:曾蔭權因余罪被押至法院應訊 一身西裝但未戴領結)
曾蔭權今早一身西裝打扮,雙手被扣上手銬,未戴標志性領結。
海外網3月13日電 香港特區前特首曾蔭權2月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20個月,現于赤柱監獄服刑。曾蔭權早前已透過律師向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呈交上訴通知書,就其行為失當罪的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而他涉及的另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法庭今(13日)早進行聆訊前審核,法官決定于今年9月26日開始審理該項控罪,預料需審訊25日,并押后至5月12日及5月15日進行審前覆核。
曾蔭權今早離開赤柱監獄,由囚車押送,于早上8時20分抵達法院,出庭應訊。曾蔭權今一身西裝戴上口罩,未戴標志性的領結,雙手被扣上手銬,并由懲教人員從旁看管。而曾蔭權的妻子鮑笑薇、胞弟曾蔭培、胞妹曾璟璇及兒子曾慶淳也有到庭。
曾蔭權面對的行政長官接受利益控罪,是指他作為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涉嫌于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期間,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接受東海花園的整修及裝修工程,作為他以特首及行會主席身份,決定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后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申請數碼廣播牌照、交還調幅(AM)廣播牌照,以及申請由李國章出任董事兼主席時,有所作為或不作為的誘因或報酬。
據海外網早前消息,現于赤柱監獄服刑中的曾蔭權,9日透過律師向香港高院上訴庭呈交上訴通知書,就行為失當罪的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另外,曾蔭權亦表示會就等候上訴期間要求保釋作申請,上訴庭已定于4月6日先處理其保釋申請,上訴聆訊則暫時未有排期。至于他將會重審的接受利益罪,則定于13日進行聆訊前審核。換言之曾蔭權在近期1個月,將會有兩次被帶離監獄到高院應訊。
曾蔭權簡歷
1944年10月生于香港。1964年香港華仁書院預科畢業。1981年獲美國哈佛大學公共行政碩士學位。1967年入職港英政府,1997年香港回歸后擔任財政司司長,2001年出任政務司司長。
2005年3月10日,在第二屆任期內的時任香港特首董建華因身體原因辭職,曾蔭權在行政長官補選中當選,并于當年6月21日由中央人民政府正式任命并就任特首。
曾蔭權成為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二任行政長官,任期至2012年6月30日結束,任職長達7年。他曾于2002年獲香港特區大紫荊勛章,夫人曾鮑笑薇,育有二子。
被訴3項罪名
現年72歲的曾蔭權共涉嫌3項指控,包括2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及1項《防止賄賂條例》中的“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
首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指,曾蔭權作為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于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間,無合理辯解而接受利益,即深圳福田東海花園的三聯式住宅物業的整修及裝修工程,作為曾蔭權考慮和決定“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后來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數碼聲音廣播服務的牌照申請、批準雄濤在2010年9月向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交還AM電臺牌照,以及批準由李國章擔任雄濤董事兼主席的申請之報酬。
另兩項借公職作不當行為罪則指,曾蔭權于2010年11月2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間,批準雄濤的聲音廣播牌照申請;為交還用于提供調幅(AM)電臺服務的聲音廣播牌照而提交的申請;以及準許李國章以該公司身份對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作出控制,曾蔭權未有向行會會議申報或披露,或向行政會議隱瞞他與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就該深圳物業進行的事務往來及商議。
另一項控罪指曾蔭權于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7月底期間,即建筑師何周禮替該深圳物業進行室內設計工程時,建議何提名授勛,隱瞞時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常任秘書長、發展局及授勛及非官守太平紳士遴選委員會披露,何獲受聘在該深圳進行室內設計工程;進行該室內設計工程是令曾蔭權受惠,而工程費用由東海聯合(集團)有限公司支付;曾蔭權擁有該物業的利益,而該物業是曾蔭權與黃楚標之間事務往來及商議的事項,以及利用授勛及嘉獎制度以回饋何進行該設計工程。
事件影響
這是繼2014年香港前政務司司長(特區政府第二把手)許仕仁貪污案之后,香港歷史上遭刑事起訴的最高級別政府官員,也是香港歷史上首位遭廉政公署起訴的前行政長官。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曾蔭權 余罪 法院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