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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入園難”“入園貴”需要立法保障
新華社北京3月12日電(記者任瑋)“雖然近年來我國學前教育取得了長足發展,但由于學前教育立法滯后,學前教育發展中還存在入園難、入園貴,監管不到位、經費投入嚴重不足等諸多問題?!比珖f委員、寧夏回族自治區副主席姚愛興建議,建立健全學前教育法制保障,使幼教事業發展有法可依。
當前,“入園難”“入園貴”依然是群眾反映強烈的民生問題。姚愛興說,西部地區偏遠的農村還沒有實現學前教育全覆蓋,優質學前教育資源稀缺,大多數幼兒園的教育質量難以讓群眾滿意。盡管各級政府和教育部門出臺了相關政策,采取了多項措施,但由于缺乏統一的學前教育上位法,致使“入園難”等問題依然存在。
“除此之外,學前教育舉辦主體不斷增多尤其是民辦學前教育一擁而上,管理難度加大。而各級學前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力量不足,監管不到位。”姚愛興調研發現,一些有學前教育管理機構的地區,僅是對少數公辦幼兒園進行管理。而占大多數的民辦幼兒園的辦園規范和教育質量缺乏監管。
“對社會力量辦園的資質、舉辦者的權利和義務、辦園設施、教師資質、收費標準等問題缺乏明確有效的法律規范,使一些民間資本往往更看重學前教育帶來的利潤,忽視了所具有的非營利公益性質。而另一些幼兒園舉辦者的合法權益也得不到應有的保障?!彼f。
姚愛興還提出,學前教育經費在財政性經費的總量中所占比例偏低,學前教育人員編制無法保證,嚴重制約了學前教育的普及和質量提升。
“有的地方政府認為學前教育非義務教育,將學前教育推向市場化,或對公辦園強行‘斷奶’,或將公辦園強行改制,致使辦學經費主要靠收費辦園,難以支撐學前教育的可持續發展。”姚愛興說,學前教育人財物投資急需立法保障。
因此,他建議加快學前教育立法進程,明確立法重點,具體包括地位性質、政府責任、投入保障、標準制定、師資建設和教育質量評估等,以沖破制約學前教育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為學前教育健康可持續發展提供法制保障。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學前教育 保障 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