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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提高組織化程度是加強政協民主監督的重要途徑
吉林委員作發言
中共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人民政協工作,就推進政協協商民主建設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為人民政協事業發展提供了重要機遇和廣闊空間。十二屆全國政協深入學習貫徹中共中央關于人民政協工作的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新要求,卓有成效地推進政協各項工作,開創了新的局面。
民主監督是人民政協的一項主要職能。這次中央制定出臺《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工作的意見》,為在新形勢下更好地履行政協民主監督職能提供了根本遵循。
多年來,北京市政協在中共北京市委的領導和支持下,認真履行民主監督職能,逐步探索形成了通過民主監督組開展專項監督的有效形式。早在1994年,著眼于加強對新聞輿論工作的民主監督,市政協探索成立了新聞輿論導向民主監督小組。之后,根據不同時期民主監督工作的重點,相繼成立三個民主監督組并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調整。目前,共設有新聞輿論、財政預算、城市管理、法治建設四個民主監督組。各民主監督組依托專門委員會開展日常工作,成員由與監督領域相關的界別委員或熟悉該領域工作的專家委員組成;監督采取“學習規章制度——聽取情況通報——深入實地調研——提出意見建議”的工作步驟。在近年來的實踐中,各民主監督組直面相關領域的重點問題,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和座談研討,提出中肯的批評建議,形成監督報告報送市委市政府參考,在推動相關問題的解決上發揮了積極作用。
通過開展民主監督組工作的實踐,我們深刻認識到,加強和改進政協民主監督,必須注重發揮政協民主監督作為一種有組織監督的優勢,著力健全完善組織機制和工作流程,提高組織化程度,做到民主監督有計劃、有題目、有載體、有成效。
一、 有計劃。政協組織應把民主監督作為年度工作安排的重要內容,進行認真研究部署。重要的民主監督議題應同黨委政府進行充分溝通,取得一致后列入年度協商工作計劃;一般性的監督議題,也要納入政協年度工作要點,明確工作要求、規定完成時限。對每一項監督任務,都要明確工作目標、制定詳細方案,按計劃組織實施,做到不降標準、不打折扣。
二、 有題目。加強和改進民主監督,必須堅持問題導向,選準選好題目,做到有的放矢。要聚焦事關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和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精心選擇監督議題。議題要切口小、內涵深,把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實施作為主攻方向;要有針對性,清晰明確、一目了然,避免大而化之、模棱兩可;要有可操作性,能夠切中關鍵問題和關鍵環節,便于組織實施。
三、 有載體。行之有效的監督形式和載體,是政協民主監督不可或缺的基礎要素。既可以采取組建民主監督組這種相對固定的組織形式,也可以根據需要采取臨時調研組的組織形式;既可以通過專項監督報告反映監督意見,也可以通過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反映監督意見。總之,要通過多種有效的形式把政協委員組織起來,把群眾意見反映上來,把真知灼見匯聚起來,形成便捷、暢通的民主監督渠道。
四、 有成效。政協民主監督靠的是真知灼見、以理服人。政協組織和政協委員必須進一步在深入基層、深入群眾,開展調查研究上下功夫,提高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同時,要加強同有關方面的協調配合,推動民主監督與黨內監督、人大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相結合,增強民主監督的影響力,促進監督意見的轉化。
編輯:王慧文
關鍵詞:民主監督 監督 政協 新聞輿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