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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食品謠言要靠社會共治
在2月27日召開的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局長畢井泉談及“網傳紫菜是用塑料制成”等謠言時指出,對涉及食品安全的謠言要揭露,對制假售假要嚴懲。畢井泉還強調,媒體在遏制食品安全謠言時應發揮作用,消費者也應增強判斷意識,不要盲目傳播這類謠言(2月28日《中國新聞網》)。
近年來,食品安全謠言恣肆蔓延,像“葡萄為無核吃了避孕藥、維生素A傷害寶寶大腦、美國人又不吃轉基因了、西瓜就桃要人命、櫻桃感染禽流感H7N9病毒”等食品安全謠言,在網絡上俯拾皆是。層出不窮的各類食品安全謠言,不僅給相關行業造成巨大經濟損失,而且干擾了食品安全的正常監管工作,同時也打擊了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的信心,給社會穩定埋下風險隱患。對其予以徹底治理,實乃民心所向。
食品安全謠言泛濫成災,在很大程度上緣于現實中確實存在食品安全風險,而消費者對此又缺乏基本的科學判斷。面對時有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消費者基于“舌尖上的安全”考慮,在自身不能判斷的情況下,“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從而不假思索地將純屬子虛烏有的謠言在微信、微博等自媒體上進行轉發傳播,以致食品安全謠言最終成了“謊言說一百遍就成了真理”的范本。
如果說消費者因相關知識欠缺而傳播食品安全謠言是情有可原的話,那么少數媒體顯失客觀、公正的報道導致火上澆油的負面效應,則應是“罪”不容赦。當前,一些媒體在報道食品安全問題時,忘卻職業操守,經常采用正題歪做、故弄玄虛、聳人聽聞、夸張煽情等手法,通過“標題黨”來吸引眼球,致使本不復雜的問題變得復雜而敏感起來,讓消費者對食品安全謠言更加深信不疑。這種不負責任的輿論引導,既誤導了公眾,也損害了媒體公信力,更影響了風清氣正的輿論生態,絕不能任其自由膨脹。
更應該看到,當前食品安全謠言層出不窮,還有不能及時依法打擊的因素。盡管我國食品安全法對散布食品安全謠言作出了治安拘留的處罰規定,但囿于法律本身的滯后性,事后的依法打擊不可能從源頭上筑牢食品安全謠言的“防火墻”,讓其迅速傳播有了必要的時間。眾所周知,在互聯網信息技術的支撐下,食品安全謠言的傳播具有“當真理還在穿鞋,謠言已經走遍了天下”的典型特征,令執法機關明顯處于防不勝防的弱勢地位。始作俑者通過網絡瞬間即可完成謠言的編造和傳播,而執法機關要在第一時間將其發現并盡早打擊,顯然是“心有余而力不足”。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導致了食品安全謠言不能被及時消滅在“萌芽”狀態。
歸根結底,食品安全謠言的恣肆蔓延,緣于多種因素的相互疊加交織。因此,治理食品安全謠言,絕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還應堅持共治思維,綜合施策,才能實現善治的最大公約數。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食品 謠言 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