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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研究成果要經得起檢驗
習近平總書記在哲學社會科學工作座談會上強調指出:“哲學社會科學是人們認識世界、改造世界的重要工具,是推動歷史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重要力量。”法學是哲學社會科學的重要學科,是經世致用、治國理政的學問;法學研究要堅持問題導向,從法治建設和改革發展實踐中尋找和發現重大而緊迫的問題,繼而形成切實管用、能夠解決實際問題的理論成果和對策建議。只有這樣,法學研究工作才是扎實有效的;研究成果才能經得起歷史、實踐和人民的檢驗,才會具有強大生命力。
法學研究要為全面依法治國偉大實踐提供理論指引。全面依法治國是“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們黨更好治國理政、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保證。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和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總目標以及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工作基本格局中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是法學法律工作者應當著力研究解決的問題。要積極廣泛參與憲法修改、國家監察法制定、民法典編纂,以及人民法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法官法、檢察官法、警察法修改工作中的調研、課題研究、咨詢論證、評估等工作,為深化科學立法和民主立法、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貢獻才智;要緊緊圍繞司法體制改革、訴訟制度改革、律師制度改革、公安和司法行政改革、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依法維權和化解糾紛機制等重點難點問題開展研究,為深入推進司法改革和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提供有力的理論支撐。特別是到2020年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時,我國法治建設也將進入新的歷史階段,黨對法治建設要有新的創新理論、新的重大部署。法學界要進一步樹立高度的責任感和自覺性,立足經濟社會的發展變化和全球治理變革,積極開展法學研究、闡釋、論證等,推出具有前瞻性、原創性、時代性的理論成果,為勾畫“后小康社會”法治建設的新目標和新任務做好充分的理論準備。
法學研究要自覺服從服務改革發展大局。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根本上要通過深化改革、科學發展來解決。當代中國最為廣泛深刻的社會變革、最為宏大獨特的實踐創新,為法學理論創造、學術繁榮提供了廣闊的空間,也不斷提出嶄新的課題。今年全球經濟復蘇遲緩、我國經濟下行壓力仍在持續,全面深化改革向縱深推進,要解決的問題都是難啃的硬骨頭。越是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越是經濟社會面臨復雜風險挑戰,越要發揮法治的引領、保障和推進作用,在法治的軌道上推進各項工作穩中有進。法學會要緊緊圍繞國家總體戰略、特別是深化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重大部署,加強對國企國資改革、財稅和金融體制改革、金融監管體制改革、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以及“一帶一路”建設等相關法律問題的研究,以創新的理論成果服務黨和政府科學決策、服務經濟社會發展,通過法治更多地釋放經濟發展活力,更好地為改革發展保駕護航。法學會作為政法戰線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方面要有更大作為,相關研究會要加大研究力度、集中聯合攻關,加強對煽動分裂國家、編造政治謠言、暴力恐怖、邪教破壞等犯罪活動的法治研究,加強對網絡安全、公共安全、依法治理、矛盾預防化解等方面的研究,為對外維護我國家主權、安全、發展權益,對內維護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提供堅實的理論支撐和法治保障。
法學研究要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研究導向。法學是政治性、人民性、社會性很強的學科,始終要面對和回答站在什么階級立場上、代表什么人的利益、為誰服務的問題。要堅持人民是歷史創造者的觀點,尊重人民主體地位,聚焦人民實踐創造,樹立為人民做學問的理想,在人民群眾的需求中尋找研究課題、提出解決答案。轉型期中國的社會發展和民生改善,是擺在當代中國人面前的現實難題,也是當代中國法學學者無可回避的理論責任。真正的法學家,必定是熱愛人民、貼近人民、服務人民的法學家;真正有生命力的法學研究,必定是以人為本、回應民聲、求真務實的理論成果。要站在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障社會和諧穩定、促進人的自由全面發展的高度,加強人民群眾關心、關注的住房、醫療、教育、就業、社會保障、收入分配、生態環境、食品安全等民生方面法律問題的研究,更多地開展調查研究、實證分析,提出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思路和方案,努力回應社會發展的法治需求,運用法治方式更多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對財產、健康、發展等權利保護的要求。我們在組織課題研究、論壇研討、研究會年會、實地調研等活動中,也要積極引導法學法律工作者多關注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從某種意義上講,從法治的角度關注民生、解決民生難題,就是在為我們黨爭取民心、贏得民心。
(作者系中國法學會會長。本文節選自在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擴大會議上的講話,題目為編者所加)
編輯:梁霄
關鍵詞:法學 研究 成果 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