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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地促進交往與合作
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服務工作依法有序開展
新華社北京2月8日電題:更好地促進交往與合作——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服務工作依法有序開展
新華社記者
2017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正式施行,一批又一批境外非政府組織到公安機關進行登記備案,他們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開展活動,受法律保護并接受相應監督管理。
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服務工作機制不斷健全完善
依法規范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服務,同時加強監督管理,明確相應的法律責任,是世界各國通行的做法。
中國政府對境外非政府組織來華開展友好交流、交往、合作,一直持積極、開放、歡迎的態度,并高度重視境外非政府組織在華活動的服務管理工作,積極推動建立健全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服務工作機制。
——2016年4月28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表決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為規范和引導境外非政府組織在我國境內的活動,保障其在華合法權益,更好地促進交往與合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據。
——2016年5月,由公安部牽頭,成立了由29個成員單位組成的全國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工作協調小組,負責研究、協調、解決境外非政府組織在中國境內開展活動監督管理和服務便利的重大問題。
境外非政府組織依法登記備案工作有序推進
作為境外非政府組織在中國境內開展活動的登記管理機關,公安機關高度重視境外非政府組織服務管理工作,積極為境外非政府組織在中國境內依法開展活動創造良好條件,為他們順利辦理登記備案提供便利服務。
——2016年11月,公安部研究制定并公布了《境外非政府組織代表機構登記和臨時活動備案辦事指南》,明確了代表機構登記和臨時活動備案的辦事流程和具體要求,并公開了公安部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辦公室聯系電話。
——2016年12月,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和業務主管單位在深入研究論證的基礎上,研究制定并公布了《境外非政府組織在中國境內活動領域和項目目錄、業務主管單位名錄(2017)》,為境外非政府組織登記備案提供指引。
——在公安部網站上建立對外辦事服務平臺,公布了操作手冊,提供相關公開信息及網上咨詢、注冊、提交資料等便利服務措施。
——對已經在民政、工商部門登記的部分境外非政府組織代表機構,公安部還積極會同民政部、國家工商總局進行專題研究,做好已合法登記的境外非政府組織代表機構的移交工作,切實保護其合法權益。
各省級公安機關根據公安部部署要求,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發布了本地區的辦事指南和相關目錄名錄,建成了統一規范的登記受理窗口,設置了清晰醒目的標牌及查詢引導電子設備等服務設施,并開通了網上辦事服務平臺。境外非政府組織可以通過網上平臺,進行登記備案預約、申請、提交相關材料,也可以前往窗口遞交材料、辦理業務。
今年1月1日起,全國各地境外非政府組織登記受理窗口正式對外開展業務。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廣東已為32家境外非政府組織駐華代表機構頒發了登記證書。
良好服務管理贏得境外非政府組織肯定支持
為主動回應外方關切,讓境外非政府組織更好地了解法律、明確權利義務,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多次同美國、英國、德國等國家駐華使領館、歐盟駐華代表團官員及境外非政府組織代表座談,并就辦事指南公開征求意見。
2016年11月,分別在上海和廣州邀請部分領館官員及境外非政府組織代表召開通氣會,并實地參觀公安機關境外非政府組織登記受理窗口,現場觀摩了辦理登記備案的流程和操作模式。湖北、湖南、四川等地公安機關還召開在當地的境外非政府組織代表座談會,溝通交流有關情況。
為切實提升各級公安機關服務管理水平,公安部還在多地舉辦了相關法律和業務專題培訓班,對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相關人員進行全覆蓋培訓。
下一步,還將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和業務培訓,進一步提升依法履職能力。各地公安機關在依法加強監督管理的同時,積極借鑒戶政、出入境服務管理中的經驗做法,在窗口建設、登記管理、執法監管、服務指引等方面,努力為境外非政府組織在華活動提供各種便利服務。
通過主動加強與相關使領館官員和境外非政府組織代表溝通交流,誠懇邀請實地參觀,積極為辦理機構登記和臨時活動備案提供方便,認真受理窗口或網上每一個申請、咨詢。公安機關、有關部門和業務主管單位切實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依法實施監督、提供服務,以良好的執法形象贏得了外方的普遍肯定,相關領館官員與境外非政府組織代表對我開放、包容、務實的做法紛紛表示贊賞和感謝。
公安部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辦公室負責人表示,公安機關歡迎境外非政府組織來華開展友好交流合作,并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依法保護其合法權益。(完)
編輯:秦云
關鍵詞:境外非政府組織 境內活動 有序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