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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私人美術館時代的現實與實態
大陸私人美術館約有三種類型,其一,由房地產商投資建置的;其二,由私人企業或收藏家經營;其三,由金融或國際企業機構設置。這三種美術館以房地產投資者最大宗,約佔90%以上,但能夠正常以美術館模式營運的寥寥無幾,其他兩類數量稀少,反而有較為正規的表現。
上海外灘美術館在洛克菲勒集團的支持之下,舉辦了幾場分量頗重的展覽。
模糊的營利非營利
如今,私人美術館不斷地傳出盛大宣傳然后默默歇業或停建的新聞下,為什么仍有這么多的地產商投入私人美術館的建置呢?究其實,有內在與外在兩個因素,促使大陸的私人美術館有超過九成是由地產商負責建設經營。外在因素是受當地政府政策的促進作用影響,以建設美術館這類文化公益事業為名義(或包含這個內容)則容易通過取得土地的審核,在賦稅和時效上均能獲得實利。而地方政府除樂見房地產開發商興建文化公益建筑之外,有時候也以執政的立場「促進」(或勸說)這些商人為地方貢獻力量。這個外在的作用往往給地產商帶點壓力,需要他們支持地方政府的施政業績,例如,擱置荒蕪的爛尾樓也需要處理后續的爛攤子,而開發房地產之余,新建的私人美術館當然也成為一種為地方投入公共建設的「保證」。 內在因素是房地產商在后續經營上的如意盤算,他們在無法不斷地燒錢去養活一個公益機構的前提之下,必須為美術館規畫能營利的機制以求自負盈虧地運轉下去。最容易的方法以舉辦展覽并能銷售作品為優先,其次是舉辦展覽低價收購或接受作品捐贈,累積地產商藝術品投資的資本,舉辦展覽或銷售作品的同時,將場地出租以減輕成本的支出,也是這種經營常見的模式。我們似乎對上述這種經營的方式非常眼熟,原因是它幾乎和大陸多數的畫廊經營方法完全一致。掌握朝向營利的預想并不能保證美術館可以維持下去,對當地政府的文化施政業績也不見得有顯著的助益,反而,造成許多的無頭公案、懸案,讓社會大眾頻頻猜測。
「上海?洛克外灘源」計劃是外資進行大規模商務地產重建和開發的項目之一,包括對原先在1840年代后期為英國領事館在內的十一處歷史建筑和五個新建筑的翻修。 必須謀利卻不如想象的美術館經營
最后,我們可能還需要追究一連串耐人尋味的問題,以便找出「美術館時代」這樣美好的時機來臨之時,私人美術館卻歇業關門風潮同時大作,這其中有何道理呢?許多的私人美術館成立后,他們為當代藝術創作者舉辦了各種畫展,并以低廉價格收藏了相當數量的作品,私人美術館在銷售展覽作品或館藏品并沒有受到嚴格的法律約束,運用幾種簡單的方式可以在不違法的前提下,以銷售展(藏)品維持營運,然而,他們終究都沒有達成這個理想狀態。我們不禁要問,關門歇業的私人美術館究竟買的是什么作品做為館藏?他們又舉辦了什么當代藝術展,連賣展品的機會都沒有?當私人美術館歇業之后,那些館藏品流落到哪裡了?歸納起來,可以這樣說,究竟是哪些人在經營私人美術館,會讓他們無以為繼。
我想,除了專業經營的能力不足之外,更需要從大環境看,一則是私人美術館設立的目的復雜,促使在經營上必須謀利卻不如想像。再則是私人美術館的建設不是以私人收藏的飽和運轉為根基,而是從「附加價值」的點綴作用設立私人美術館,在根本上就沒有能扎根的土地,自然要存活就更困難。若是經營規模不健全,無法取得周邊資源的養分供給,也遑論成長了。
編輯:陳佳
關鍵詞:大陸 私人美術館時代 現實與實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