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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委員建議高爾夫球場還綠于民 連續六年未予立案
“深圳高爾夫俱樂部用地2015年已經到期,關于1.4平方公里的用地問題,我連續六年都在提提案。但是這次的提案,提案委卻不予立案。”11日,在政協深圳市六屆三次會議的分組討論上,有政協委員訴苦,說呼吁已經到期的高爾夫球場“還綠于民”,不料提案卻沒通過。
政協委員陳治民是一名律師。在2011年市政協五屆二次會議上,16位委員聯署提案建議:深圳高爾夫俱樂部經營期滿后應收回用地,按法定圖則要求盡快規劃作為城市公園和高新產業用地,陳治民是該提案的主提案人。此后,他又連續五年提交上述提案,敦促政府向廣大市民明確這塊黃金寶地的規劃用途。
不過,一直到了去年,陳治民被告知“不予立案”。對此,陳治民還向市規土委征詢意見。在小組發言中,陳治民表示,希望政協提案委能向委員們說明原因,為什么委員們的建議不能作為提案,依據是什么。
陳治民介紹,俱樂部所在地塊是行政撥地,按照30年的使用時間來算,該地塊在2015年2月17日已經到期。陳治民多次在提案中提出,政府應當盡快回收該地塊,并且在回收前進行提前規劃。陳治民建議,把該地塊規劃為中央公園,還綠給全深圳市的老百姓。
記者了解到,該俱樂部到期后,依然在繼續經營。而相關主管部門也曾公開表態過該地塊或建中央公園。
對于陳治民提出的問題,參與小組討論的深圳市政協主席戴北方請政協提案委主任余立功予以回復。
余立功回應稱,提案委經過討論決定不予立案,是準備把往年的提案作為跟蹤補辦的,由于前年已經有委員提出該提案,所以去年就沒有立案。“不立案的反饋意見有兩種形式,一是書面,二是電話溝通。有可能電話溝通的時候沒說清楚。”為此,余立功也向政協委員道歉。
聽了陳治民的發言,同為政協委員的深圳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林雄表示,檢察院可以和陳治民合作推進該事。林雄透露,檢察院正在推進公益訴訟,訴訟的內容包括國有資產的流失、土地使用權的管理、食品、藥品安全、生態環境保護等。對于深圳高爾夫俱樂部的問題,林雄表示,土地的使用權已經到了,如果行政部門沒有依法收回,檢察院經過調查可以給有關行政部門發出檢察建議,檢察建議還不執行,檢察院可以申請行政公益訴訟來促進政府的依法行政。
編輯:薛鑫
關鍵詞:委員 高爾夫球場 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