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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政協委員建議南京加強電動車交通安全整治
2017年元旦,南京市一輛電動車與大貨車相撞,騎車母女當場身亡,讓人觸目驚心。正在召開的政協南京市十三屆五次會議上,政協委員劉輝提交了《關于加強電動車交通安全有關問題的建議》。無獨有偶,政協委員吉群、萬茹兩人也聯名建議南京市加強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整治。
劉輝說:“作為騎車和步行的一員,我和很多市民一樣,經常感到害怕。常常是沒有一點兒聲音,電動車就從你身邊疾駛而過,十分危險。更是常見電動車搶道、逆向行駛、超載貨物、闖信號燈等違章行為。由電動車引發的交通事故數量逐年遞增。”
劉輝表示,電動車作為經濟實惠的輕便型交通工具,使用純電能,相比于機動車,其帶來的環境污染幾乎為零,而由于其輕便小巧的特性,能夠使城市道路在單位時間與單位面積下達到更高的運力,深受廣大市民和外來務工人員的青睞,逐步成為繼地鐵,公共交通、家庭汽車以外的另一重要交通工具。多年來,南京市在電動車交通管理方面,加大了服務、管理和整治的力度,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沒有新國標,電動車的概念界定十分模糊,市場產品魚龍混雜,加之很多市民的騎車陋習,給相關部門的管理帶來很大難度。
據悉,國家對電動車的新國標即將出臺,劉輝建議南京市相關部門及早研究政策,厘清電動車的概念,區分電動汽車、電動摩托車、電動助力車、電動滑板車、電動自行車的不同。一方面,對該納入機動車管理范疇的,剛性納入。駕車人必須取得機動車駕駛資格,必須強制性購買保險。另一方面,對納入非機動車范疇的,必須盡快出臺與南京實際情況相適應的車輛使用和管理法規,確保相關部門在執法時有法可依。通過多種渠道,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引導市民養成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的習慣。同時,加大對非機動車輛違法的處罰力度,以高額經濟處罰作為手段,提高違法人員的違法成本,迫使駕駛者對交通法規安全意識的加強。此外,相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所管轄的范圍內開展整治非機動車輛交通秩序的專項工作,并形成切實有效的長期管理機制。
政協委員吉群、萬茹在聯名建議書中說,加強對于電動自行車駕駛人的執法檢查和處罰,做到執法必嚴,不能只是簡單教育了事;重點是交管部門下決心要像管理機動車一樣來從嚴管理電動自行車,執法手段包括電子眼等也可使用在電動自行車上,讓每一違規行為都受到相應的處罰;要長期嚴格執行,形成電動自行車交通管理的長效機制。同時通過社會輿論、媒體的宣傳和引導,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的駕駛人安全和交通規則的教育,曝光違規行為,提倡文明、守法的新風尚。
吉群和萬茹表示,目前電動自行車闖紅燈、亂變道、逆行、闖禁區等交通違法行為層出不窮,頻頻釀成交通事故。鑒于交管部門力量畢竟有限,不可能對所有的違法行為一一給予處罰,因此也可動員全社會的力量,鼓勵群眾監督舉報,市民可在發現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時通過手機、照相機等拍照或攝像、制作音頻視頻舉證,并于違法之日起若干個工作日內,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舉報。交通管理部門對舉報人身份嚴格保密,對查證屬實的分別給予現金獎勵。
同時兩人建議,在嚴禁超標車銷售、不要再出現新的超標電動自行車上路的前提下,既允許超標電動自行車上路,同時交管部門嚴格管理電動自行車限速,采取相應技術手段檢查超速電動自行車,一旦發現違規,立即取締違規電動自行車;隨著超標電動自行車使用年限的逼近,自然淘汰超標電動車。
編輯:薛鑫
關鍵詞:政協委員 電動車交通安全 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