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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上海市委召開十二屆二十次常委(擴大)會議
12月28日上午,民建上海市委召開十二屆二十次常委(擴大)會議。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政協副主席、民建上海市委主委周漢民主持會議。
會議對民建上海市第十二屆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草案)和2016年度民建市委主要工作及獲獎情況一覽表進行了認真審議,并原則通過民建上海市第十二屆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決定周漢民為報告人。
會議書面審議民建上海市委監督委員會工作報告;通報中共上海市委專題協商座談會民建發言情況;聽取民建松江區委工作報告和民建交大委員會工作報告;審議通過了民建上海市第十二屆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議程、日程(草案),《中國民主建國會上海市第十二屆委員會關于召開第十三次代表大會的決定(草案)》,提交十二屆六次全會進行審議。會議通過徐鈞健同志不再擔任副主任委員、委員職務的決定,通過有關人事任職事項。
民建市委副主委徐鈞健、張兆安、陳宏民、錢雨晴、胡可一、程裕東、謝毓敏,秘書長汪勝洋,市委常委,未擔任常委的各區委、工委、委員會負責人,市委副秘書長兼調研部部長陳海林和機關各部室負責人參加會議。
常委會召開前,周漢民主持召開了民建上海市委十二屆二十五次主任委員會議,審議通過相關事項。市委副主委徐鈞健、陳宏民、錢雨晴、胡可一、程裕東、謝毓敏,秘書長汪勝洋出席會議。市委副秘書長沈永銘,副秘書長兼調研部部長陳海林列席會議。
編輯:韓靜
關鍵詞:民建 市委 上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