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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統一職工大病保險元旦起在全國率先實施
抗腫瘤分子靶向藥,一支動輒幾千元甚至上萬元,從明年開始,我省參保職工可以用大病保險報銷了!日前,山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建立職工大病保險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自2017年1月1日起實施,繼城鄉居民之后,我省職工今后也有大病保險了。據了解,我省是全國首個建立全省統一的職工大病保險制度的省份。
根據《意見》,職工大病保險的保障對象是參加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并按規定享受醫療待遇的參保人員。職工大病保險采取按醫療費用額度補償的辦法,對參保人員患重大疾病發生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一定補償。
據了解,根據《山東省職工大病保險實施方案》,2017年將把未列入我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的部分抗腫瘤分子靶向類藥品和治療其他疾病的特效藥品,納入職工大病保險合規醫療費用范圍。
“職工大病保險,主要解決使用基本醫保藥品目錄外貴重藥品的費用負擔問題,不對基本醫保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進行補償。”山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職工醫療保險處處長叢勤滋表示。
對于職工十分關注的補償標準,《意見》提出,以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為依據,確定職工大病保險的起付標準,對參保人員年度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按比例進行補償。2017年,起付標準為2萬元。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給予60%的補償;一個醫療年度內,職工大病保險資金每人最高給予20萬元的補償。建立動態調整機制,適時對職工大病保險補償標準進行調整。
職工大病保險資金,原則上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中劃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結余不足的市,也可通過大額醫療費用補助資金、補充醫療保險資金等途徑籌集。每年職工大病保險的籌資標準,根據各市職工患大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情況、基本醫療保險籌資能力和支付水平等因素測算確定。
“2017年,全省職工大病保險按照每人每年20元標準進行籌集,不需要職工個人再繳費。”叢勤滋說。
《意見》明確,職工大病保險實行全省統籌,統一籌資標準、統一支付政策、統一經辦流程,由商業保險機構負責承辦。職工大病保險制度實施后,各市要結合當地實際,做好職工大病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大額醫療費用補助、補充保險、醫療救助等保障制度的銜接,切實減輕參保職工的醫療費用負擔。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職工 保險 大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