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12月15日電(記者周潤健)天津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15日通過決議,決定罷免黃興國的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并報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公告。
黃興國,天津市委原代理書記、市長,因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黃興 興國 罷免 職務 全國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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