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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業局局長張建龍解讀《濕地保護修復制度方案》
新華社北京12月12日電 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最新成果——國家林業局局長張建龍解讀《濕地保護修復制度方案》
新華社記者侯雪靜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濕地保護修復制度方案》,這是我國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最新成果。我國濕地保護的現狀如何?濕地保護的目標是什么?保護修復濕地又將有哪些重要舉措?12日,記者專訪了國家林業局局長張建龍。
扼制減退趨勢:到2020年濕地面積不低于8億畝
張建龍說,我國濕地類型多、分布廣、生物多樣性豐富,濕地總面積5360.26萬公頃(8.04億畝),占國土總面積的5.58%,其中自然濕地面積4667.47萬公頃(約7億畝)。我國實施了濕地保護工程,濕地保護和退化濕地恢復的面積不斷擴大。截至去年底,我國有國際重要濕地49處,不同級別的濕地自然保護區600多個,濕地公園1000多個,濕地保護率達44.6%,初步形成了以濕地自然保護區為主體的濕地保護體系。
但由于多種原因,濕地保護問題仍十分突出。2003年至2013年,全國濕地面積減少339.63萬公頃,減少8.82%。大規模的無序開發建設使許多濕地成為生態“孤島”。部分流域劣V類水質斷面比例較高,污染導致濕地生態功能退化。部分濕地物種種群數量明顯減少,有的濕地物種甚至瀕臨滅絕。
“濕地保護與利用的矛盾日益凸顯,濕地受威脅壓力增大,污染、過度捕撈和采集、圍墾、外來物種入侵和基建占用成為威脅濕地生態狀況的主要因素。”張建龍說。他同時認為,濕地保護修復制度缺失,以濕地生態系統保護為目的的法律法規亟待建立,各項制度措施還有待加強。
據張建龍介紹,針對濕地面積持續減退問題,《濕地保護修復制度方案》提出,通過實行濕地面積總量管控,落實地方各級政府濕地保護的主體責任,推進實現到2020年濕地面積不低于8億畝的生態文明建設目標。
全國濕地面積不低于8億畝,這一目標是如何確定的?張建龍解釋說,我國濕地總量不足,濕地流失破壞趨勢仍未得到有效遏制。保持濕地總量不再減少,是濕地保護最緊迫的任務。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和國家“十三五”規劃綱要等,均明確提出了到2020年濕地面積不低于8億畝的要求。
根據測算,“十三五”期間通過積極恢復和擴大濕地面積,可新增濕地面積300萬畝。同時,通過積極發展建設濕地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濕地保護小區等,擴大濕地保護面積,可以實現濕地保護率提高到50%以上的目標。
全面保護濕地:統籌推進濕地保護與修復
張建龍說,過去講得比較多的是“保護濕地”,這次出臺的方案明確提出“全面保護濕地”,在保護濕地的理念上有了新發展。“全面”二字如何體現?他分析了三個方面:
在濕地保護范圍上,將全國所有濕地納入保護范圍。這是中央印發的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提出的明確要求,也是實現中央提出的“到2020年濕地面積不低于8億畝”生態文明建設目標任務的題中之義。
把濕地生態系統作為一個整體,與其他自然生態系統結合起來,與經濟社會發展結合起來,采取政策的、法律的、科學的等綜合措施,統籌推進濕地保護與修復,可持續地維護和發揮濕地的多種功能和作用。
針對濕地生態區位、生態系統功能和生物多樣性的重要性,對濕地實行分級管理。對于重要濕地,采取最嚴格的保護措施。對于一般濕地,在保護的前提下允許進行合理利用。但這種利用要在濕地生態系統的承載力以內,且不能改變濕地的性質。
張建龍說,當前濕地保護最關鍵的是抓好《濕地保護修復制度方案》的落實,把相關要求轉化為實實在在的政策措施和制度辦法。如:加快推進濕地立法,實現依法治濕;逐級落實濕地面積管控目標,推進建立相應的考核獎懲機制,調動各級地方政府保護濕地的積極性;盡快劃定納入生態保護紅線的濕地范圍,實行最嚴格的管控措施;實施濕地保護修復重大工程,提升濕地生態系統的整體功能等。
形成保護合力:重點從五方面抓好制度實施
張建龍說,方案提出的濕地保護具體制度,貫徹了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吸收借鑒了國際上濕地保護的先進理念,具有較強的指導性和針對性。重點要從五個方面抓好這些具體制度的實施。
一是完善濕地分級管理體系。根據生態區位、生態系統功能和生物多樣性的重要性,將全國濕地劃分為國家重要濕地(含國際重要濕地)、地方重要濕地和一般濕地,列入不同級別濕地名錄,定期更新。
二是確保現有濕地面積不減少。把保持現有濕地面積不減少作為最重要的目標,實行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確定全國和各省(區、市)的濕地面積管控目標,逐級分解落實。將濕地面積、濕地保護率、濕地生態狀況等保護成效指標納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等制度體系。
三是緊抓濕地利用監管的薄弱環節。健全濕地用途監管機制,按照主體功能定位確定各類濕地功能,實施負面清單管理。完善涉及濕地相關資源的用途管理制度,依法對濕地利用進行監督,嚴厲查處違法利用濕地的行為。
四是著力提升濕地生態系統的整體功能。建立退化濕地修復制度,明確濕地修復責任主體,多舉措恢復原有濕地,增加濕地面積。編制濕地保護修復工程規劃,實施濕地保護修復工程,對集中連片、破碎化嚴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濕地進行修復和綜合整治。
五是注重濕地保護修復的效果。健全濕地監測評價制度,明確監測評價主體,完善濕地監測評價規程和標準體系。建立濕地監測數據共享機制和統一的濕地監測評價信息發布制度,加強監測評價信息應用。
他表示,方案提出的這些政策措施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需要各級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通力協作,形成濕地保護修復的合力。林業部門將更高效地組織協調指導監督濕地保護工作。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國家林業局 濕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