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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公布2017年高考加分政策 保證公平公正
對于即將高考的學生和家長,“高考加分”是一個分外敏感的話題,“提高一分,超過百人”是一句曾出現在高三教室墻上的標語。日前,重慶、內蒙古、安徽等多地教育行政部門相繼公布2017年高考加分及照顧政策,和往年相比,一些地方的政策細則或維持原狀,或有加有減。
今后加分政策
保留對弱勢群體照顧性加分
對于“高考加分”政策有人叫好,認為:“一些競賽類的加分項目可以進行適當保留,因為這些項目的存在可以減少一些優秀學生高考時的‘失誤率’”;也有人唱衰:“有些同學可能因為某些原因加5分或者10分,雖然看起來可能不多,但在高考那么激烈的環境下,我覺得對大部分考生是不公平的。”
在2016年的高招工作規定中,教育部明確,取消全國性鼓勵加分項目,包括省級優秀學生加分、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加分、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加分、全國科技創新大賽獲獎加分、體育特長生加分項目等等。高考加分最高不超過20分。
國家教育咨詢委員會委員談松華解釋,今后的加分政策簡單概括就是“少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獎勵性加分會越來越少,如藝術加分、體育特長加分,現在慢慢都沒有了。因為這種要求對農村地區不太公平,農村學生缺乏這些條件;但保留了對弱勢群體的照顧性加分,如對少數民族、烈士子女的加分,這是需要特殊關照的群體。
各地動手 清理地方性加分項目
距離2017年高考還有近半年時間,多地高考加分及照顧政策相繼出爐。根據重慶的規定,2017年三峽庫區搬遷移民和農村獨生女兩項加分照顧政策將取消。同時,“鄉村”戶口在錄取時將享受國家和重慶市的一些照顧政策。
安徽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日前正式公布,將在2018年全面實施高考綜合改革。在近兩年調整和規范高考加分、享受政策性加分人數減少76%的基礎上,明年將出臺調整和規范中考加分工作實施方案。對高校招生選拔要求高校全面公開標準、條件和程序等信息,提前向社會公布,并通過加強學校招生委員會建設、聘請社會監督員對招生進行第三方監督、建立考錄申訴機制、堅持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明確問責主體等辦法,加強高校招生選拔透明度,增加高校和學生雙向選擇機會。在安徽明光三中校長劉萬福看來,高考加分政策的趨嚴是一個明顯的方向,能從更加公平的角度落實高考加分。
內蒙古自治區改革教育考試招生制度,從2018年開始,大幅減少加分項目,取消特長生、自治區級優秀學生及重大體育比賽獲獎者、二級運動員統測合格者等6項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暫時保留少數民族、烈士子女等幾項加分資格。逐步要將高考加分的激勵導向功能,轉移到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中。增加農村牧區學生上重點高校人數。逐步擴大自治區重點高校對邊遠、貧困、民族地區優秀農村牧區學生的定向招生比例。
落實追責制度 保證公平公正
和所有政策一樣,理解其出發點的民眾表示贊成,但擔心加分能否保證公平公正、陽光操作。這是各地面臨的共同問題。在河南,為了保證分數加在該加分的考生身上,教育主管部門對高考加分資格認定、審核部門主要負責人、經辦人等相關人員實行倒查追責。
河南省招辦副主任劉剛指出,將按照“誰主管、誰認定、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加分資格信息公示制度;建立和落實加分資格考生信息公示檢查制度,并開展專項檢查活動;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嚴肅處理資格造假考生和責任人員。
盤點5地高考加分細則
省市啟動時間政策細則天津2017年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增加20分;烈士子女,增加10分;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增加10分;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檔;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天津市屬高校時,增加5分投檔。黑龍江2017年可享受到高考照顧政策的人群分別是:烈士子女加20分投檔;鄂倫春、赫哲、鄂溫克、柯爾克孜、達斡爾、蒙古、錫伯、俄羅斯族考生加10分投檔;退役士兵華僑子女加5分投檔;榮獲二等功或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可優先錄取;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可優先錄取;駐國家邊遠或艱苦地區、島嶼的軍人的子女,可優先錄取;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可優先錄取。寧夏2017年根據教育部規定統一制定的加分項目有:一些為了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地發展的在全國性重要賽事中獲獎的學生,可獲得增加5分;對少數民族、烈士子女、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等特殊群體予以增加10到20分提供檔案的扶持性加分;回族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課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提供檔案;“戶籍在寧夏南部山區八縣的考生、山區學校實際就讀的考生,以及由山區移民到川區的學生6年內報名參加高考的”予以10到30分的政策性加分,但僅適用于寧夏區內普通高校。廣東2017年烈士子女可增加20分;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個人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增加5分;少數民族聚居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民族院校(普通高校民族班、預科班)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單獨劃線,報考其他專科高校可在其高考文化課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高等學校擇優錄取。青海2017年公安系統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選報省內院校增加10分的項目,自2016年起,每年遞減2分;農牧民獨生子女選報省內院校增加10分的項目,自2016年起,每年遞減2分,2020年取消該加分項目。對連續在牧區(六州)工作15年以上、現仍在牧區工作的漢族干部職工子女和世居牧區的漢族群眾子女增加10分。其中,在玉樹、果洛就讀,父母在當地工作10年以上、現仍在當地工作的漢族干部職工子女,增加20分。此項加分適用省內外所有高校。烈士子女,增加20分;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增加20分;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2017年高考 加分政策 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