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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貿區:制度創新上的國家實驗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的建設,以國家戰略為崇高使命,以可復制可推廣為基本要求,以制度創新為核心主題,以開放倒逼改革為推進思路,以發展模式轉型為主要任務,以防范風險為約束條件,“大膽試、大膽闖、自主改”,通過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實踐,為國家戰略的推進做了成功探索,為中國參與更高水平的國際競爭提供了有益經驗。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立一年后,中央將自貿區戰略擴大到廣東、天津和福建,形成從北到南各具特色的發展新格局。自由貿易試驗區的生動實踐,濃墨重彩地印證了改革開放正是當代中國最鮮明的特色。
以負面清單管理改革為核心,推動政府職能轉變,釋放改革新紅利。負面清單模式要求政府在大幅度減少行政審批事項的同時,不斷完善事中事后監管,加強對市場主體“寬進”以后的過程監督和后續管理,促使以審批制為主的政府管理方式發生根本性轉變,提高開放環境下的政府監管水平,做到放得更開、管得更好、服務更優。
以加快推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為重點,改革貿易監管制度,拓展開放新空間。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圍繞創造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營商環境這一目標不斷推進貿易投資便利化。創新“一線放開、二線安全高效管住”貿易便利化監管制度,推進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開展貨物狀態分類監管試點,推進貿易功能拓展和新型貿易發展,各項貿易便利化措施的疊加效應日益顯現。
以法治保障為底線,推進金融創新,防范管控潛在風險。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堅持以宏觀審慎、風險可控為前提,以自由貿易賬戶為載體,促進投融資匯兌便利化,深入推進自貿試驗區金融創新和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聯動,建立完善金融監管和防范風險的機制,為金融開放創新提供“壓力測試”。
以系統集成制度創新為目標,形成可復制可推廣成果,催生改革倍增效應。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核心任務,是制度創新。沒有制度創新,談不上先行先試,也就談不上可復制可推廣。與以往改革往往有優惠政策不同的是,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沒有特殊政策,只有任務清單,形成在全國可復制可推廣的制度成果的責任。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探索建立起社會信用體系制度、信息共享和綜合執法制度、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和經營異常名錄制度、社會力量參與市場監督制度及各部門的專業監管制度等基本制度。自貿試驗區依托浦東擴區后,自貿區先行先試的改革擴展到一級地方政府,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相符合、與開放型經濟體系相適應的一級地方政府管理體制的改革全面啟動。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是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改革開放再突破,制度創新上水平的“國家實驗”,其復雜性、艱巨性可謂前所未有。這就要求始終把銳意創新的勇氣,敢為人先的銳氣,蓬勃向上的朝氣,貫穿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實踐中,使自貿區改革實踐能夠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富有創造性。
(作者為上海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摘編略有改動)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創新 上海自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