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論>銳評 銳評
提高扶貧政策的精準性有效性
確保到2020年現行標準下5500多萬貧困人口全部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是我們黨向人民作出的莊嚴承諾。“十三五”規劃綱要指出,要“創新扶貧工作機制和模式,采取超常規措施”,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這就需要我們在統攬全局的同時充分了解各地實情,既通盤考慮又因地制宜,并在此基礎上創新扶貧措施,提高扶貧政策的精準性、包容性和有效性。
客觀認定標準與主觀認知需求相結合,提升貧困群眾的幸福感。精準扶貧方略是我們黨根據新時期的特點作出的機制創新,由國家制定統一的扶貧對象識別辦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已有工作基礎上堅持扶貧開發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銜接。這一做法能夠精準識別貧困對象,為精準脫貧奠定堅實基礎。應該看到,我國貧困群眾數量眾多、居住分散。由于地域、文化背景、發展狀況等不同,他們對于扶貧工作的主觀認知也存在差異。這不僅包括對自身狀態的感知、對扶貧政策的理解存在差異,還包括脫貧致富的需求存在差異。這些差異會影響扶貧政策的落實及其實際效果。因此,在精準扶貧中除了要充分考慮收入水平、自然環境等客觀因素,還要考慮貧困群眾的主觀認知和需求,并將二者有機結合起來。這樣既能提高扶貧資源的利用效率,又能提升貧困群眾的幸福感。
科學設定扶貧時限,確保脫貧、防止返貧。扶貧時間的長短,關系到貧困救助的實際效果和成本:時間過短,不利于徹底拔掉“窮根”,已脫貧群眾返貧的可能性也會加大;時間過長,則既會增加財政負擔,又容易催生貧困群眾“等靠要”思想。因此,要科學設定扶貧政策措施的合理時限,確保脫貧、防止返貧。具體來說,這包括兩個方面:從橫向看,應針對不同區域條件,在落實扶貧政策、提供扶貧資源的時間方面結合當地實際,避免用一把尺子去衡量、搞“一刀切”;從縱向看,應科學識別不同貧困家庭的致貧原因,合理評估貧困代際傳遞程度,并從整個家庭生命周期的視角出發設計扶貧時限,通過教育扶貧、產業扶貧等多種舉措阻止貧困現象代際傳遞,幫助貧困群眾及其家庭實現可持續發展。
實施系統扶貧政策,有序推進經濟、社會、文化和生態同步改善。貧困的表現形式多種多樣,不僅表現在物質層面,而且表現在精神、能力等層面,背后的致貧原因更是紛繁復雜。從這個角度看,脫貧攻堅是一項系統工程,僅僅從經濟維度出發進行政策設計,可能會“治標不治本”,難以確保脫貧效果的可持續性。因此,應從單一經濟維度的扶貧政策轉向經濟、社會、文化、生態等多維度有效銜接的系統扶貧政策。一方面,要對貧困地區的社會發展、文化習俗、生態環境等給予高度關注,有序推進經濟、社會、文化和生態同步改善;另一方面,應將營養健康、教育、醫療、就業等貧困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有機有序串聯起來,更加注重脫貧效果的可持續性,讓貧困地區實現徹底脫貧。
(作者單位:東北財經大學)
《 人民日報 》( 2016年11月14日 07 版)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扶貧 政策 貧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