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叢斌就環境損害賠償和土壤污染狀況提出專題詢問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11月4日在人民大會堂舉行聯組會議,結合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環境保護法實施情況的報告進行專題詢問。九三學社中央副主席叢斌、九三學社四川省委委員王明雯分別就環境損害賠償的具體措施、目前全國土壤污染治理等問題提出詢問,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住房城鄉建設部部長陳政高先后回應。
環境損害賠償有何具體措施
環境污染導致環境本身、他人財產和公民人身損害,已經成為一個不爭事實。及時啟動環境損害賠償是科學治理環境和有效保護環境系統工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叢斌的問題是,國務院在環境損害賠償方面有何可行的具體措施?
陳吉寧坦言,這項工作目前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法律規則有待完善。目前只有海洋環境保護法明確規定了破壞海洋生態的損害賠償問題。在司法實踐中,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中雖然規定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內容,部分解決了相關規定的空白問題。但是生態環境本身損害的范圍、索賠人和相關工作程序、賠償資金管理方面的立法仍然缺失。二是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基礎薄弱。環保部雖然也向社會推薦了兩批共29家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推薦機構,但是這類機構總數還是太少,與需求不相適應。針對這些問題,環保部目前正在開展幾個方面工作,包括推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建立健全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體系、配合“兩高”修訂相關的司法解釋。
“下一步,我們將配合相關部門重點做好試點工作,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環境損害賠償鑒定評估技術體系,建立健全環境污染導致人身、財產和生態環境損害的判定、因果關系判定等技術規范。”
土壤污染是個什么情況
“目前全國土壤污染的總體情況如何?特別是耕地重金屬污染情況,包括污染面積、分布、程度、主要污染源等。受污染農用地特別是受重金屬污染耕地及工業污染地塊的治理和用途管控中存在著哪些困難和問題?采取了哪些措施?有何成效?下一步有何工作打算?”王明雯圍繞土壤污染拋出了一串問題。
“2005年到2013年全國土壤污染狀況的初步調查結果表明,全國土壤污染狀況點位超標率是16.1%,其中耕地土壤點位超標率是19.4%。但這并不是代表19.4%的土壤全污染了。這是兩個完全不一樣的概念。”在介紹完一些基本情況后,陳吉寧立刻強調說,這個點位超標率不是實際的面積超標率。底數不清、法律法規缺失、相應的技術標準規范不夠健全、監管能力亟需加強。在指出當前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存在的四大困難和挑戰后,陳吉寧表示,為推動落實“土十條”工作,環保部已經做出加快推動立法進程、開展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建立健全相關標準規范、加強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督促地方完善土壤環境管理制度等五方面部署。”
“當前受污染農用地及其工業污染場地治理和用途管控中,最突出問題還是缺乏專門性法律法規,同時相關技術標準體系也需要建立和完善。”姜大明接著說,國土資源部將和有關部門一起合作,積極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搞好立法,同時搞好技術標準體系建設。“我們現在正在做幾件事。”姜大明表示,首先,對嚴重污染耕地依法進行地類變更。其次,科學劃定永久基本農田。第三,強化對受污染土地用途管控。第四,要做好源頭治理,堅決遏制產生新的土壤污染。第五,土地污染防治必須緊緊依靠科技創新。“大家可能會提出一個疑問,現在18億畝耕地紅線,如果這樣劃出去,能不能保得住?”回答過程中,姜大明特別解釋了耕地紅線問題,“根據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整成果,我們現在耕地面積是20億畝多一點,在這里面有不穩定耕地,同時包括了幾千萬畝存在污染、特別是重金屬污染的耕地。這些已經在‘十三五’行業規劃中考慮,因為‘十三五’規劃耕地總量紅線是18.65億畝,這是有保障的,基本農田保護面積是15.46億畝,也是有保障的。”
陳政高介紹說,在落實國務院“土十條”當中,住建部承擔著許多任務,歸納起來主要就是“兩個嚴格管控”:第一個嚴格管控,是指嚴格管控已經被污染的工業場地。第二個嚴格管控就是管控空間布局,防止新增土地污染。為了做好這“兩個嚴格管控”,住建部正在制定工業污染場地規劃細則,年底就可以發下去,以為各地在今后遵循。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出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陳昌智主持會議。國務委員王勇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人到會應詢。九三學社中央副主席、農業部副部長張桃林,發展改革委主任徐紹史,財政部副部長劉昆等先后回答了相關詢問。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建國、王勝俊、嚴雋琪、沈躍躍、吉炳軒、張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萬鄂湘、張寶文、陳竺出席會議。
編輯:韓靜
關鍵詞:土壤污染 環境 損害賠償 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