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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信息泄露產業鏈:精確到門牌號
近年來,各類手機騷擾信息令百姓不勝其煩,其中數量最多的包括賣房、裝修和房貸等信息。日前,深圳警方開展了打擊整治騷擾信息專項行動,對9家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發送信息干擾正常生活的企業相關人員進行了刑事、治安拘留,并關停了200余個騷擾電話。
警方調查涉案企業發現,其中有數十萬條無法解釋合法來源的公民房產信息,內容甚至精確到業主門牌號碼、面積。對于公民個人房產信息的非法泄露、售賣、使用,已形成一條地下產業鏈。
數十人被拘留,涉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
近來,家住深圳南山的唐先生常常被一些毫不相干的電話騷擾。“有時接到十幾個‘要不要裝修’的電話,非常討厭。但因為工作需要又不能關機。”更讓唐先生疑惑和擔憂的是,“我只是剛剛買了房,怎么就有那么多公司知道我要裝修呢?到底是誰泄露了我的信息?”
像唐先生這樣被電話騷擾的市民數量不少。近期,深圳警方開展打擊整治騷擾信息專項行動。調查發現,深圳市某某信業投資公司蛇口分公司、深圳市某康資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某房產交易有限公司翠竹北路分公司等9家企業分別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發送信息干擾正常生活等違法犯罪事實。
在9家公司現場,警方搜出了超過100萬條公民個人信息,包括數十萬條精確的房產信息,公司均無法合理解釋其信息來源。
以深圳市某某信業投資公司蛇口分公司為例,警方在現場發現了中航天逸花園、港逸豪庭、大世紀水山緣等十幾個小區的業主資料,甚至包括業主住在幾期、幾棟、門牌號、房屋面積,業主的姓名和電話等。
“我通常把業主信息以excel文檔的形式發給公司的業務員,讓他們拉客戶來投資業務。”深圳市某康資本管理有限公司直銷部副總經理王某說。文檔名為“金海灣”的有1527條、文檔名為“陽光棕櫚園”的有1512條、文檔名為“星海名城”的有1526條……辦案民警粗略估算,從王某處“分發”的房產業主信息就有約4萬條。
這些信息都保存在王某電腦中的“深圳老板”文件夾下。一些業內人士表示,房產業主的信息很受一些投資公司、裝修公司、房地產中介等“青睞”,不少新房業主剛剛買房電話即被“打爆”,頗有“裸奔”的無奈。
深圳公安刑事偵查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行為人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將可能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大量推廣房地產、金融等相關業務,撥打騷擾電話,則可能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經過審查,深圳警方目前已刑事拘留13人、治安拘留39人,依托三大運營商關停208個涉及騷擾的電話。
同行交換和網絡購買是泄露主渠道,有推銷業務員被要求每天打400個電話
記者采訪中看到,多個住宅小區幾乎所有居民的信息完整被打印出來,或存于不法商家的電腦上。這些信息如何從合法的擁有者手中轉移到了這些不良商家手中?
廣州市海珠區某小區物業管理公司總經理唐先生說:“能接觸業主信息的職員很多。雖然公司規定不得私自復制或提供給其他人,但物業管理人員流動比較頻繁,很難阻止那些即將離職的員工將小區業主信息悄悄復制后帶走。”在深圳香蜜湖工作的房產中介小張對記者表示,“中介一般多是從房產商或者物業得到詳細的業主聯系方式,目前行業監管還是比較松。”
深圳市公安局刑偵局七大隊副大隊長朱海說,被泄露信息的最初來源猜都能猜出來,比如成片泄露的業主姓名、手機號、房產面積及位置等信息多來自物業管理公司,但發生案件后,要倒推溯源、查清信息泄露的具體路徑比較困難。
深圳市公安局刑偵局七大隊副大隊長顧育輝表示,這些公司拿到公民房產信息有幾種途徑:一種是同行業之間的資料互換,比如房地產中介之間;另一種是從網絡上買,目前網上有不少買賣信息的QQ群,幾百塊錢就能買到一兩萬條信息。
犯罪嫌疑人謝某講述了他非法獲取私人信息的經過:從網上搜索售賣信息資源的QQ。聯系上后,對方要求如要購買7萬多條的信息資源需先付600元定金,資源到了后再付款700元。“付款完成后,對方就把我刪除了。”謝某說。記者了解到,這種在互聯網上,雙方不見面的信息交易比較普遍,根據信息質量和倒賣的層級,價格從幾分錢到幾百元一條的都有。
在非法獲取大量個人信息后,一些公司讓員工不斷撥打騷擾電話。“高端樓盤業主的房子面積、電話信息,對于需要尋找投資客戶的公司而言非常寶貴,這些信息對于提高電話推銷的命中率非常關鍵,信息質量較高、市場售價也高。”廣州一名長期從事電話推銷的業務員表示。
以深圳市某商品經營有限公司為例,其招商總監謝某要求下屬業務員圍繞這些房產信息每天至少撥打400個電話,他說:“業務員通過撥打電話簽訂一個單,我就能獲得4元提成,業務員能拿到16元提成。”深圳市某金所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負責小額貸款的普通業務員翟某某說,公司規定每3個月必須放款35萬元,如果沒有完成就會被公司辭退,因此不得不通過多次撥打電話來完成推銷任務,“打房產業主的電話成單率相對高多了”。
地產與物業公司難辭其咎,法律邊界需進一步厘清
記者調查發現,總體來說,房地產信息被用于欺詐的少,用于進行推銷的多,也就是說,這類信息泄露最大的潛在危害是對業主進行騷擾。在不少業內人士看來,近幾年來,信息騷擾是信息泄露危害的突出問題,但治理效果并不盡如人意。
一名公安民警表示,房地產公司、物業公司等對房產信息泄露難辭其咎。但是在實際中,一些員工為利益泄露業主信息,只能被視為個人行為,很難追究公司責任。他認為,應加大房產信息泄露的源頭監管,加強對房地產公司、物業公司等失責的監管、處罰力度。
與此同時,在房產信息的流通環節,現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規定的幾種情形僅包括“出售”“提供”“獲取”等,同時對于達到刑事定罪量刑的“情節嚴重”條款至今仍沒有相關司法解釋,非法信息交易達到多少數量才視為“情節嚴重”?在實踐中,公檢法等部門內部常產生認定分歧,先立案后撤案屢見不鮮,削弱了威懾力度。
在非法房產信息的交易中,一些第三方支付平臺公司存在對賬戶審核把關不嚴的現象,違法嫌疑人用虛假信息注冊賬戶后,綁定非實名銀行卡轉移贓款。廣東南方福瑞德律師事務所律師向蘭金說,第三方支付公司應加強對資金收付主體身份信息核實,還應加強對異常資金流動的監控,及時將異常情況向金融監管機構反映。
此外,不法分子出售、獲取房產等個人信息將可能承擔刑事責任,但在房產信息泄露的終端環節,撥打騷擾電話,目前卻只能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五)項的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究竟什么是非法的“騷擾電話”,什么是合法的“電話營銷”?在一些業內人士看來,其法律邊界需要更加清晰。
此外,一些國家對公民提供的保護舉措值得借鑒。以美國為例,2003年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和聯邦通信委員會推出“別打我電話”業務,電話用戶可以通過登錄政府指定網站或撥打政府指定電話,免費注冊成為免受騷擾用戶,用戶還可同時注明只接受某個特定公司的推銷電話。
深圳市公安局刑事偵查局九大隊大隊長謝偉群說,房產等信息騷擾不止要嚴打,還要預防、管理、法律多管齊下,通過形成嚴格的市場規范破解這一難題。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信息 房產 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