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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家老人一同帶孩子起沖突 奶奶殺死外婆
江蘇一老婦因積怨成恨釀慘劇
對于年輕父母來說,有了孩子后的最大煩惱就是:誰來帶孩子。父母,尤其是外婆、奶奶自然成為首選。有些人干脆將兩個媽都接到了家中來帶孩子。然而,因為生活習慣、帶孩子方式不同等,難免會產(chǎn)生摩擦。種種矛盾沖突一旦爆發(fā),或許將釀出不可挽回的悲劇。
日前,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孩子的奶奶一怒之下竟將一起帶孩子的外婆殺害在家里。法庭上,檢察官直呼此案為“人間悲劇”,并認為類似的情況已經(jīng)在某種程度上成了一種社會問題。
帶娃起沖突
奶奶殺死外婆
王秀英(化名)今年 50 多歲,當了半輩子的農(nóng)民。2014年年底孫女出生后,兒子經(jīng)常出差,兒媳又要上班,于是,王秀英就來到南京,幫忙照顧孩子。親家母吳樂萍(化名)恰好也退休在家,怕女兒忙不過來,也到家里幫忙搭把手。
都說三個女人一臺戲,可在兒媳看來,他們家還算平靜,偶爾碎嘴吵幾句,也不是大事。可誰能想到,2015年12月29日上午,王秀英用家里的木凳襲擊了吳樂萍,將吳樂萍砸倒在地后,又用菜刀砍頭部、水果刀捅頸部的方式,將吳樂萍殺害。
之后,王秀英洗了手上的血,抱著小孫女到附近的派出所投案自首。當天中午,警察到了現(xiàn)場,當時的情形讓人觸目驚心。吳樂萍躺在血泊里,早就沒了呼吸。經(jīng)法醫(yī)鑒定,吳樂萍的致命傷都在頸部,在水果刀的刺戳下,其頸部多處動脈和靜脈離斷,最終因失血過多而死。
一碗鍋巴心生嫌隙
積怨成恨釀成悲劇
原本至親的一家,是什么原因,讓王秀英對親家母痛下殺手呢?據(jù)王秀英說,她曾經(jīng)得過煙霧病,腦袋開過刀,喜歡清靜,平時話也不多。如果旁邊有人不停地說話,她就頭暈。可是,親家母話比較多,還喜歡放音樂,她們倆經(jīng)常會因為一些小矛盾鬧脾氣。
王秀英和吳樂萍,一個來自農(nóng)村,一個生活在城市。兩家人很多生活習慣都不大一樣。王秀英經(jīng)常跟丈夫抱怨,在兒子家受氣,她甚至提出,想把孫女帶回老家,一個人帶。
回憶起案發(fā)前,到底跟吳樂萍有過什么過節(jié),王秀英也說不出什么大事,都是些生活中的瑣事。在她看來,兒媳和親家母把她當外人,對她差別對待。
王秀英特別提到,有一次,兒媳帶著她們外出吃飯,當時,給她點了份鍋巴飯,吳樂萍母女倆吃的卻是面,王秀英心里很不舒服,覺得自己被欺負了,認為兒媳母親看不起自己,才讓自己吃鍋巴。
在帶孫女方面,王秀英對吳樂萍也有想法。她說,吳樂萍經(jīng)常給孫女喂面包,但有一次,她給孫女吃面包時,吳樂萍就站了出來,數(shù)落她的不是,認為不該給孩子吃面包。這讓王秀英很生氣,為什么你做就可以,我做就不對呢?這又讓她覺得,親家母是故意針對自己。有時,吳樂萍不讓她抱孩子,這也令她耿耿于懷。
案發(fā)前一晚,兒媳看到王秀英躺在床上,就問她是不是頭暈。王秀英說,兒媳出去后,她又隱隱約約聽到親家母在說,“要讓她癱在床上……”聽到這些,王秀英浮想聯(lián)翩,心中怒氣又漲了幾分。最終釀成了悲劇。
司法鑒定
她案發(fā)時并沒有精神病
近日,這起故意殺人案在南京中院第二法庭開庭。
王秀英有病史,她在案發(fā)時是不是精神上出了問題呢?
對此,公訴人稱,南京腦科醫(yī)院司法鑒定所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認為,王秀英在案發(fā)時并沒有精神病,有完全的刑事責任能力。
公訴人稱,鑒于王秀英投案自首,可以從輕減輕處罰,且其家人在案發(fā)后賠償了受害人家屬100余萬元經(jīng)濟損失,請法庭依法判處。
法院審理后表示,將擇期宣判。
編輯: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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