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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要習慣為錯誤行為道歉
26日,福建寧化在線網發布整改說明稱,寧化縣委縣直機關工作委員會認識到,沒有嚴格區分對公職人員的倡導性要求與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的不同,部分要求過于生硬,通報方式不妥。經研究,撤銷對在占道攤點買菜教師等公職人員的通報。
經過連續幾日的發酵,“教師在占道攤點買菜被通報”一事鬧得盡人皆知,巨大的輿論壓力下,寧化縣做出撤銷通報的決定,當在很多人的意料之中。不管是出于主動還是被動,果斷糾正自身的錯誤決定和行為,都值得肯定。
知錯就改,善莫大焉。甚至可以說,越是犯錯,便越要有糾錯的勇氣和魄力。解鈴還須系鈴人,如果說之前的通報批評因為缺乏行政正當性而折損了權力公信力,那么此番做出的撤銷通報決定,則是對公信力最有效且唯一的修補方式。
當然,撤銷通報并不是事情的終點,對某些引發廣泛質疑的決策行為,追問也不能止步于知錯就改的層面。
橫向看,從山西屯留教師AA制聚餐被通報,到此次教師在占道攤點買菜被通報,雖然最終都以撤銷通報收尾,但觀之過程卻難言輕松。不妨這樣說,如果沒有輿論的強勢介入和民意的激烈反彈,當地至少不會這么快否定自己。畢竟,讓地方相關部門認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就此而論,撤銷通報究竟是認識到錯誤之后的主動改正,還是迫于輿論壓力的無奈之舉?整改說明中,特意提到了“感謝媒體和網友的關注”,但對幾名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教師卻未表達出絲毫歉意,似乎可以表明,這份百余字的整改說明,更像是對媒體和網友的一種“交待”。
縱向看,地方相關部門做錯事,甚至犯下十分低級的錯誤,不是孤立的現象,往往涉及一些行政積弊。比如決策缺乏民主,執行過程變形走樣,方式簡單粗暴。其中,最典型的就是程序不正義,為了某個看似良好的目標,而急功近利。這些都需要有一個深刻的反思,而不能只是就事論事地撤銷通報了事。否則,很容易陷入一種“只要不被媒體曝光就沒事”的認知誤區。事實上,在城市管理中,“路邊攤買菜被通報”這樣矯枉過正的事并不少見,并且每每招致輿論批評。之所以前車之鑒未能成為后事之師,很重要的原因恐怕還在于,一些地方相關部門并非認識不到錯誤所在,而是試錯成本太低,大不了一紙撤銷通報就能搞定。
地方部門要習慣為自己的錯誤行為道歉,這是其一;其二,也是更為重要的——要從錯誤行為中找到病灶,建立起預防和糾錯機制,不要在同一塊石頭上絆倒兩次。城市管理事務繁雜、千頭萬緒,并且因為涉及各方利益而處處受制,總是在摸索中前進。因此,犯錯不可怕,關鍵是要在錯誤中吸取教訓,找到行政治理的邊界和權力運行的底線。最起碼,在出臺某項決策之前,最大限度地程序公開,廣泛地聽取民意,是必不可少的。也唯有如此,才能避免公共決策或行政行為因為太過荒謬,而遭到集體炮轟的尷尬。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通報 地方 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