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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收益將提高
10月1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科技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衛生局共同研究制定的《加強衛生與健康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的指導意見》發布?!吨笇б庖姟诽岢?,要健全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收益分配政策,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收益全部留歸單位,提高科研人員成果轉移轉化收益比例。
《指導意見》明確,醫療衛生機構等有關單位對職務科技成果完成人和為成果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其他人員給予獎勵時,按照以下規定執行:以技術轉讓或許可方式轉化職務科技成果的,應當從技術轉讓或者許可所取得的凈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獎勵;以科技成果作價投資實施轉化的,應當從作價投資取得的股份或者出資比例中提取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獎勵;在研究開發和科技成果轉化中作出主要貢獻的人員,獲得獎勵的份額不低于總額的50%??萍汲晒D移轉化的獎勵和報酬支出,不受單位當年工資總額限制。
《指導意見》提出,要開展衛生與健康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主要措施包括建設一批衛生與健康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基地。要實施衛生與健康適宜技術推廣行動,包括建設一批衛生與健康適宜技術推廣示范基地,推廣一批衛生與健康適宜技術示范項目,加強衛生與健康領域的科學普及工作等。為推動衛生與健康領域科技成果的開放共享,要建設衛生與健康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庫,定期發布衛生與健康科技成果包和適宜技術目錄;建設國家衛生與健康科技成果信息平臺;建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報告制度等。
為保證科技成果順利轉移轉化,《指導意見》提出,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評價制度,積極推行科技成果第三方評價,提高評價的科學化、社會化水平;建設衛生技術評估體系,開展衛生技術評估工作,促進衛生技術評估結果的傳播和政策轉化。大力發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專業化服務,包括培育和發展衛生與健康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建設一支專業化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隊伍、發揮行業協會和學術團體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紐帶作用等。(記者 韓璐)
編輯:趙彥
關鍵詞:科研人員 成果轉化收益 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