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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購毒回京被抓獲 辯稱為“釣”大毒販立功
馬某、傅某伙同宋某從廣東購買毒品,打算運回北京販賣賺錢。在回京途中,馬某叫來司機趙某接應,企圖蒙混過關。不過民警早已掌握幾人行蹤,一舉將其抓獲歸案。昨天上午,馬某、傅某、趙某及毒品上家扈某在北京市三中院受審。
購毒回京被抓獲
據公訴機關指控,女子馬某和傅某共同預謀,前往廣東買毒品運回北京后向他人出售。去年4月18日,二人伙同宋某趕往廣東東莞,4月21日,馬某及傅某以6萬元的價格向扈某購得毒品甲基苯丙胺1998.95克。
一天后,馬某、傅某和宋某攜帶毒品駕車返京。途中,馬某指使趙某于當日下午2時,駕車到天津武清京津高速白古屯服務區接應傅某、宋某另行返京。后馬某攜帶毒品單獨駕車行至通州區時被民警當場抓獲,車內藏匿的1998.95克毒品及隨身攜帶的10.66克毒品均被當場起獲。趙某駕車搭載傅某、宋某行至臺湖收費站時,被民警查獲歸案。6月5日,扈某也被公安機關查獲歸案。
檢方在調查該案時,發現馬某還曾于2014年在其出租房被公安機關查獲,民警從房內及馬某車中起獲冰毒34包,共計245.75克。起獲麻古26片,共計2.35克。
公訴機關認為,馬某、傅某販賣、運輸毒品數量大,扈某販賣毒品數量大、趙某運輸毒品數量大,應當以販賣、運輸毒品罪,追究馬某、傅某的刑事責任,以販賣毒品罪追究扈某的刑事責任,以運輸毒品罪追究趙某的刑事責任。
受審自稱為立功
昨天上午,馬某、趙某、傅某、扈某4名涉案人員在北京市三中院受審。面對公訴機關的指控,馬某稱自己并未販賣毒品。“我確實從那邊把毒品運過來了,可我沒賣給別人,我以前也不知道運輸毒品是犯罪。”
記者了解到,馬某不僅販毒,而且自己也沾染上了毒品。“那時候我剛生完孩子,產后有些憂郁,一來二去就吸了毒。”馬某說,自己是名單親母親,孩子剛剛3歲,平時自己做拉土方的生意,錢就用來買毒品。早在2014年,馬某在家吸毒時被民警抓獲。后來因為懷有身孕辦理了取保候審。馬某稱,后來其曾協助過公安機關抓獲過多名毒販,因此請求法院對其從輕處罰。對于本次從廣東運毒回京,馬某也辯稱是為了立功。“我是為了協助公安抓更大的毒販。”馬某說。
除馬某不認罪外,其余三人也不認同公訴機關的指控。“我就是去單純接人的,我不知道他們的事兒。”趙某稱其對此事不知情。而扈某和傅某則分別稱自己只是中間人,也未從馬某購買毒品過程中獲利。昨天法院未宣判此案。(記者 黃曉宇)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女子 購毒回京 被抓獲 為“釣”大毒販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