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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國家再次提高部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
新華社北京9月30日電 記者30日從民政部獲悉,10月1日起民政部、財政部將再次提高對傷殘人員、“三屬”“三紅”等優撫對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
據介紹,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等傷殘人員殘疾撫恤金標準,城鎮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三屬”定期撫恤金標準,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三紅”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提高10%,農村“三屬”定期撫恤金與城鎮“三屬”實行統一標準;在鄉老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年提高480元。
調整后,一級因戰、因公、因病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為每人每年66230元、64140元、62040元。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準分別提高到每人每年21030元、18050元和16980元。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及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準,分別提高到每人每年45930元、45930元和20720元。
記者了解到,這是自改革開放以來,國家第23次提高殘疾軍人殘疾撫恤金標準,第26次提高“三屬”定期撫恤金標準和“三紅”生活補助標準,并首次實現“三屬”定期撫恤金標準的城鄉統一。
編輯:曾珂
關鍵詞:提高部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