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28日電(記者朱基釵)近日,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國家公務員局聯合發文公布《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規定報考者如果有串通作弊或者參與有組織作弊等特別嚴重的違紀違規行為,將永遠不允許進入公務員隊伍。
該辦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2009年頒布的《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同時廢止。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公務員考試 違紀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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