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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組織5個月“團建”4次 其間暫停資助受助對象
工作人員在微信群內發布《暫停轉款通知》。
9958救助中心官網的募捐宣傳頁面。網絡截圖
中華兒童慈善救助基金會9958救助中心,取諧音“救救我吧”,一個針對困境中“急需救助的少年兒童”而設立,以“救急、救命、快捷、實效”為原則的公益組織,在不到5個月的時間內,組織其工作人員進行了至少4次團隊建設活動,最短的一次1天,最長的11天,且在每次外出團建之前,其工作人員均會通過微信群,通知全國各地的志愿者“暫停轉款”。
在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有知情人士稱,該組織在外出團建期間,其日常公益救助項目陷于停滯。有志愿者質疑團建費用來源,同時,有受助兒童家長確認,由于工作人員“外出”,導致其向醫院轉款延后近兩個星期,延誤治療。對此,9958救助中心負責人王昱回應稱,團建費系項目籌措而來的“運營費”,屬??顚S茫趫F建期間,緊急項目的轉款工作并未暫停。中華兒童慈善救助基金會辦公室工作人員魏忠稱,兒慈會將進行調查。
5個月內暫停轉款達36天
2016年9月9日上午9點26分,中華兒童慈善救助基金會9958救助中心工作群“9958大家庭”內,群成員收到了工作人員劉躍向項目志愿者發送的《暫停轉款通知》。通知中稱,“因9958團隊在9月13日至9月23日進行培訓及團建,在此期間不能轉款”,通知隨后附上了轉款起止時間。
所謂“轉款”,即指向受助患兒或醫院轉賬,用于后期治療。在9958救助中心,來自全國各地的數百位志愿者,在了解到受助兒童的轉款需求后,向救助中心提出轉款申請,經審核后通過。
記者注意到,在這條暫停轉款通知中,工作人員要求各志愿者“提前了解轉款需求”,并將恢復轉款時間,確定為9月26日。
以此計算,9958救助中心在本次團建期間,暫停轉款時間長達13天。
記者獲得的多張聊天記錄截圖顯示,僅從今年5月起,至今不到5個月的時間,這樣的“暫停轉款通知”,便已在工作群內發出6次,除一次因為“關愛夏令營”活動暫停7天,一次因“論壇活動”暫停3天外,其余4次的暫停理由,均被表述為“團隊建設”。
在這之中,5月5日至6日,為期兩天的團隊建設,加上周末的原因,暫停轉款4天;6月23日團建1天,日常轉款暫停1天;8月5日至12日,團建8天,其間均暫停轉款;9月13日至23日,團建11天,加上周末的因素,暫停轉款達到了13天。
按照這樣的算法,在不到5個月的時間內,9958救助中心僅因“團隊建設”一項,其公益基金轉款暫停時間,便達26天。如果加上其他原因,其暫停轉款總時長,達36天。
上級基金會介入調查
“9958大家庭”,系兒慈會9958救助中心工作群,總成員266人,包括9958救助中心全部18位工作人員,及身在全國各地的248位志愿者。他們組成的公益網絡,承擔著國內各地的兒童緊急救助項目。
記者獲取的截圖顯示,9月5日中午12點29分,有救助中心工作人員發布了一張身穿長裙的照片,并配文稱,身上所穿的衣服,為“9958江南團建服裝”。另有知情人士稱,9月13日至23日期間,救助中心十多位成員在蘇州、杭州等地進行團隊建設,所花不菲。
在9958救助中心負責人王昱看來,所謂“團建”系總稱,包含了團隊拓展活動,出訪活動等,“大家利用自己的一個假期,休息一下。”
據此,新京報記者聯系了9958救助中心的上級部門中華兒童慈善救助基金會,其辦公室工作人員魏忠稱,基金會每年會組織各部門成員進行兩次團建,而考慮到9958救助中心從事的是緊急救助,工作壓力比較大,因此每年項目成員另有兩次團隊建設機會。他表示,基金會將介入了解情況,對9958救助中心團建期間暫停捐款一事進行調查。
追問1
頻繁團建是否會耽誤患兒救助?
留守值班人員并未正常到崗;有患兒家長稱轉款被延期兩周
昨日下午,有患兒家屬向新京報記者稱,其本應于9月13日向醫院轉款,在向救助中心提出申請后,工作人員告訴他團隊成員“出差”,暫時不能轉款,直至9月26日才轉款完畢,險些耽誤治療。
而9月13日至26日,正是9958救助中心距今最近一次,因團建而暫停轉款的時間區間。
如此頻繁地進行團建,如何保證救助工作正常進行,又如何避免耽誤患兒救助?9958救助中心負責人王昱表示,最近的4次團建中,有兩次系兒慈會統一組織,基金會財務人員也參與,因此救助中心無法進行轉賬,剩余兩次由9958救助中心自行組織的團建,不僅留下了兩名值班人員,還會提前與接受救助的家長聯系。“會提前跟家長做溝通,著急的我們現在就給你轉,或者我們有誰誰誰在,可以聯系轉?!?/p>
對此,有知情人士稱,其所稱兩名“值班人員”中,包括1名財務人員,而在團建期間,兩人以“事假”等理由,并未正常到崗,使得工作陷于停滯。
新京報記者嘗試據此聯系王昱,其當即進行否認后,未再正面回應。而兒慈會工作人員魏忠則稱,將在了解情況后,再行進一步解釋。
追問2
公益組織所獲捐助款該如何使用?
法律規定慈善組織應“厲行節約”,減少不必要開支
關于團建費用來源,兒慈會與9958救助中心的說法并不一致。中華兒童慈善救助基金會傳播部一名工作人員稱,這部分費用來自捐助款理財產生的收益。而王昱則告訴新京報記者,在項目接受捐助中,有部分被捐助人指定為“運營費”,工作人員團隊建設所產生的費用,主要由“運營費”承擔?!熬柽M來的錢是有指定的,指向是給運營費的,還是給某一個孩子?!?/p>
《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第五十四條規定,慈善組織“為實現財產保值、增值進行投資的,應當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投資取得的收益應當全部用于慈善目的”。按此規定,如果這部分經費確實系理財所得,則應當歸類為“投資收益”,而慈善組織成員的團建花費,本身難以證明系“慈善目的”。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對于行政管理費用,慈善法第六十條明確提出,慈善組織“應當積極開展慈善活動,充分、高效運用慈善財產,并遵循管理費用最必要原則,厲行節約,減少不必要的開支”。
王昱稱,成立至今,9958救助中心募款總額達2億元,其中已捐助總額超1.5億。當被問及能否使用捐助款開展團建活動時,她反問,“我們那么大個平臺救助那么多小孩,不允許有團建是吧?”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公益組織 5個月“團建”4次 暫停資助受助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