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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旅游局通報中秋假期5起典型案件 包括3起"丑陋導游"
人民網北京9月18日電 據國家旅游局網站消息,9月18日,國家旅游局公布了2016年中秋小長假期間旅游投訴和典型案件查處情況。
全國共處理旅游投訴134件
據統計,9月15日至17日,全國共處理旅游投訴134件。其中,旅行社和導游領隊56件、旅游景區35件、在線旅游29件、旅游住宿9件、旅游購物3件、餐飲1件、交通1件。
5起典型案件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旅游市場綜合監管的通知》精神,各級地方政府充分發揮社會公眾的監督作用,利用“12301”等旅游服務熱線和旅游投訴舉報網絡平臺,鼓勵社會各界積極提供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線索,強化媒體的輿論監督,嚴厲查處擾亂旅游市場秩序的典型事件。此次國家旅游局通報的5起典型案件中,包括3起“丑陋導游”、2起游客不文明行為典型案件。
第一例,辱罵游客、脅迫游客消費案。經調查,昆明導游黃楊紅在帶團過程中辱罵游客、脅迫游客消費。依據《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昆明市旅游監察支隊給予黃楊紅責令改正,并處2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第二例,辱罵游客、脅迫游客消費案。經調查,昆明導游裴金生在帶團過程中辱罵游客、脅迫游客消費。依據《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昆明市旅游監察支隊給予裴金生責令改正,并處2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第三例,誘導欺騙游客消費案。經調查,成都導游雷蓉在帶團過程中誘導欺騙游客消費、擅自增加旅游項目。依據《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成都市旅游局給予雷蓉責令改正,并處1.5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第四例,游客毆打導游案。經調查,游客藍立鵬在福建武夷山景區等候纜車時,因導游王某某勸阻其插隊行為,雙方發生爭執,藍立鵬毆打導游,造成導游王某某多處受傷。武夷山市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對藍立鵬處以行政拘留九日并罰款。根據《國家旅游局關于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第九條的規定,經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評審委員會審定,將藍立鵬列入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信息保存期限自2016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17日。
第五例,游客毆打導游案。經調查,游客姚旭在陜西西安驪山風景區服務中心向導游趙某問路,因趙某指引與之前姚旭了解的線路不一致,便辱罵毆打趙某。根據《國家旅游局關于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第九條的規定,經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評審委員會審定,將姚旭列入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信息保存期限自2016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17日。
中秋節期間,針對在韓國濟州島發生的中國游客與餐館人員肢體沖突事件,國家旅游局高度重視,李金早局長第一時間要求駐首爾旅游辦事處負責人立即趕往事發地點,了解有關情況,積極開展工作,并責成組團社所在地方旅游部門對事件展開調查。國家旅游局再次提醒,游客在境外旅游活動中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公序良俗,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遵守旅游文明行為規范。國家旅游局將密切跟蹤在韓國濟州島發生的中國游客與餐館人員肢體沖突事件的進展和調查情況,將依照規定對涉事游客進行處理。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國家旅游局 通報 中秋假期 5起典型案件 3起"丑陋導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