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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小額、風控——網貸市場進入“三變”時代?
新華社杭州9月13日新媒體專電(記者余靖靜)中國銀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近日聯合發布了《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簡稱“辦法”),被稱為“最嚴網貸新規”。
結束“裸奔”的網貸市場將如何變化?多位業界人士向記者預測,關鍵詞有三:講規則、講小額、講風險控制。
講規則
業界認為,這次監管措施是在“一行三會”首次聯合出手整頓互聯網金融的背景下出臺的。政策正式出臺,讓這個行業有了合法的社會地位——國家認可的、由銀監會監管的一個行業——這是非常大的利好。
香港新華財金社高級副總裁俞偉強說,“辦法”劃定了紅線,規定了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在清晰的規則下,更加有利于盤活市場,加速企業的優勝劣汰,執法嚴謹法規清晰。
“這個行業有了合法的社會地位,意味著以后這個行業內的平臺做很多事情都是名正言順的,不會再受到有色眼鏡的歧視和各種負面輿論的影響。”北京樂享財富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聰明投)風控總監陳詩航說。
“盡管面臨網貸限額等問題,但大部分企業都在積極擁抱監管。”陳詩航說,全國目前2400家左右的P2P網貸公司,截止到8月拿到許可證的為31家,也就是說95%以上的P2P需要在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備案登記之后,再去申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
“過去很多P2P網貸平臺是冒著經營、法律雙重風險在干。”重慶博恩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陳鳴說,P2P網貸行業的有序發展需要幾個不可或缺的條件:嚴格的監管制度;可靠的擔保措施;透明、實時的信息披露;完善的征信體系。
陳鳴說,“辦法”出臺,使得法律紅線清晰了——你必須做什么?法律禁止你做什么?你能夠做什么?即明確了P2P平臺的權利、義務、責任的邊界。
俞偉強說,“辦法”中提到“避免刑事執法混亂”等,這一點就從更大程度上保護了行業。此前一些地區確實存在執法混亂的現象,可見監管層是經過深入調研和思考的。
講“小額”
與此同時,業界正在重新認識P2P網貸的定位——作為社會金融體系的組成部分,P2P網貸不能壓制,只能引導,引導到“補充”角色上——一種小額、分散的、民間借貸、低收益率的民間融資模式。
盤古山資本總裁唐碩分析說,“辦法”從政府和監管層面,引導網貸平臺不做大額資產,也不做代銷傳統金融機構的產品,而是更加聚焦小額分散,更加關注普惠金融。
“今后投資互聯網產品時,我會更加青睞于小額分散,專注于普惠金融的團隊。”唐碩說。
陳詩航注意到,監管要求延續了征求意見稿所提出的信息中介、小額分散、負面清單制等核心內容,并引導網貸機構通過小額分散的經營模式回歸普惠金融的本質。
“小額分散是我們已經在做的,如堅持項目小額分散、地域分散、行業分散等多維分散的理念,將資產端布局于各優勢領域,避免項目過度集中,以分散風險。未來我們還打算回歸普惠金融,希望這個理念在行業中延續下去。”陳詩航說。
陳鳴說,最近除了平臺自查,各地金融辦也在會同相關部門都在嚴格排查本地P2P的經營情況,協助處置問題平臺的事務。目前的趨勢是平臺數量銳減,增速放緩,重新洗牌,但集中度上升,交易總額有增無減。
“大中型企業、資本市場不是P2P的菜。P2P只是一種補充形式,它的精準目標客戶應該是個人消費和中小微企業。”陳鳴說,我們正在調整業務方向,逐步轉向消費金融、中小微企業的供應鏈金融,“P2P網貸平臺開始逐步恢復理性,我對未來的預期表示樂觀”。
盡管定位于“補充”角色,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程華仍表示對中國未來的P2P行業充滿信心,“這種信心首先源自我看到的極為活躍的立足于國情的微觀金融創新,其次源于傳統金融市場不能滿足的巨大市場空白,受體制所限,這種空白會繼續存在。”
講“風控”
網貸細則強調,出借人和借款人承擔借貸風險。業內人士認為,除了P2P需建立專業的風控團隊,對參與網絡借貸的出借人也需進行“風控教育”,以提高風險識別能力。
“業內相關平臺的收益率與投資收益率都在下調,因為高收益率就意味著高風險,不可取。”陳鳴說,互聯網金融的本質是金融不是互聯網,P2P必須要有專業的風控團隊,管控不了風險就做不了金融。
“在細則出臺前,聰明投等已通過第三方資金托管,不接觸用戶資金,從根源上杜絕行業道德風險。”陳詩航說。
陳詩航分析說,目前參與網絡借貸的出借人群體以20歲至40歲居多,總體受教育水平較高,有一定流動資金。大多數投資者為保守型,用過余額寶和第三方支付等互聯網金融產品,偏向于固定收益類產品,“這樣的理財群體經常會遇到盲目追求高收益而忽視風險的問題”。
“P2P是出借者風險自擔的投資行為,參與P2P的出借人應該是對金融有一定了解、具有投資風險意識的人,他們拿到P2P平臺上的資金是準備承受一定風險的,而不是像購買銀行理財產品那樣,只看收益率。”程華說。
程華認為,在中國,當務之急是規范信息披露和宣傳推介,杜絕不正當信息的傳播。如果有許多人、大量資金抱著追求本息保障的目的,擁到P2P行業,那一定是不正當宣傳導致的。平臺、借款人以及不正當媒體的軟廣告就是不正當信息的制造者和傳播者。
“投資人的風險識別能力的提高也很重要。這需要教育和自我教育。”程華說,一方面,相關部門和機構需要普及金融知識、投資風險等,另一方面,P2P平臺也需要做好合格投資者的遴選、充分真實的信息披露、恰當的風險提醒等工作。
“我們愿意幫助用戶成為合格的投資者,而不是愚弄用戶。”陳詩航說,“風險只能管控,沒有一個金融企業能完全解決風險的問題。解決風險是一個社會的系統性工程,需要監管制度,建立社會征信體系、社會誠信體系,科學技術手段等方面的措施。”陳鳴說。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規則 小額 風控 網貸市場 “三變”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