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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位加持下的官員“作品”天價挺假
媒體調查發現,近年來公布的官員貪腐案中,涉及書法、字畫、古董等風雅作品的數量有所增多,有些古董、文物賄品甚至占了官員受賄總額的一半以上。湖南省郴州市委原書記李大倫曾出過兩本書,均通過市委宣傳部向黨政機關強行攤派,幾年下來,李大倫凈賺3000余萬元。
究竟是作品值錢,還是官值錢,“藝術官員”和“作家官員”在位時,很難判斷。如果他們不當官了,作品還能拍出好價,那才讓人相信他們真的有藝術創作才華。但李大倫的“作品”能賺到3000萬元,顯然是“官位值錢”——官方攤派,誰能不給面子?誰敢不買賬?有時候,“作品”不過是個名頭,權力才是兌換錢財的等價物。
一些“藝術作品”成了權力的“代金券”,也表明,不軌的權力尋求變現,是種必然;通過哪種“代金券”變現,則是偶然。李大倫“出書”凈賺3000萬元,還有高官親戚畫作輕易拍出上億元的高價,本質上就是權力謀不軌的外現。唯有將權力置于縝密的制衡機制之下,令其失去“變現”功能,才能避免這類問題,到那時,官員無論有何雅好,出什么書、玩什么字畫,都將是他們個人的事。
□馬滌明(職員)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李大倫 出書 受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