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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將紀念章當紀念幣收藏 老人四千多元花得冤
紀念幣作為一種收藏品不僅能增值,還能增長知識,不少人都喜歡收藏。可最近袁莊鎮朱莊村村民黃玉民卻向記者反映,他買了4套紀念幣卻上當受騙了。
黃大爺今年63歲,退休前是政府的后勤人員,平時喜歡在家看看報紙。一個月前,黃大爺無意間看到了《揚子晚報》上登出的紀念幣廣告,就一下子被吸引住了。“我看到報紙上有開業大典、抗戰70周年勝利、十大元帥紀念幣,說是有一定的紀念價值和保藏價值。”黃玉民說。
隨后,黃大爺就打電話訂了4套紀念幣,一共花了4000多元。拿到手后,黃大爺也有點不放心,就帶著紀念幣去附近的金店鑒定,沒想到,金店的工作人員卻告訴他,這是假的。記者仔細查看了黃大爺的紀念幣,發現每一套都附有證書,但卻寫的是紀念章而不是紀念幣,標明為鍍金,在《抗戰大閱兵》這一套中,標注含金量是18.8克。18.8克黃金價值近7000元,用1000元買近7000元 的黃金,哪會有這樣的好事呢。記者隨后電話聯系了中國人民銀行如東支行的工作人員,了解到紀念幣和紀念章完全是兩碼事。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因為紀念幣是 家的法定貨幣,所以它的發行數量,都是有嚴格的審批和控制的。人民銀行發布的紀念幣,在鑄造工藝和質量具有相當高的水準。”
據介紹,紀念幣是人民幣的一種,也屬于法定貨幣,我國的紀念幣全部由人民銀行統一發行,數量嚴格控制,具有收藏價值,目前還沒有發售過十大元帥、抗戰勝利這 些題材的紀念幣。而紀念章可以由民間發行,并且發行數量是根據市場需求來定的,收藏價值并不大。所以黃大爺購買的紀念章不一定存在升值的空間。在這里提醒 大家,如果想要購買藏品,還是要通過正規渠道,最好先要弄清楚收藏的門道再去砸錢買,否則就很可能會吃虧的。(劉曄 丁甫其)
編輯: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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