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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廷峰:餡餅還是陷阱,藝術股票怎樣玩?
繼深圳、上海、天津之后,國內數個一線城市的文化產權交易均有意涉足藝術品產權交易。天津文交所的兩支藝術品股票(《燕塞秋》、《黃河咆哮》)剛上市,便一路猶如扎了興奮劑般狂飆,艷羨得各路人馬雙目赤紅。正待照貓畫虎,大展身手之時,又驚聞“停牌”事件,一時間經受如此大起大落的現實刺激,頓感失措茫然,不知是該臨淵羨魚,還是應退而結網?
首次接觸藝術品上市是在2009年末,深圳文交所的某負責人曾就此事找到我,希望聘我為顧問并為其提供藝術家及作品。幾經考慮,我婉拒了對方。其實關于藝術品股票化,我是持樂觀肯定態度的,畢竟在市場經濟飛速發展的當下,由于藝術品所具備的商品屬性,其價值的客觀存在是無可爭議的,既然客觀價值的被認可,那么理論上其作為一般商品在股市中被份額交易便是可行的。而且藝術品的打包上市一方面能積極拓展藝術品投資,另一方面又能促進藝術家的創作熱情,并能在很大程度上能解決藝術機構變現難的困境。而我之所以婉拒的理由是時機的不成熟、相應法規的空缺及前景的不可預知。其中無論哪一方面出現盲點,此番嘗試都將以失敗告終。而較之其他上市商品不同的是,藝術品權屬的不可分割及其價值的難以量化更是會在實際操作中增加難度甚至造成失控的局面。
魯迅說:世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有了路。事無不可為,一蹴而就終究只是午夜曇花可遇不可求,回歸現實成功背后總要付出沉重代價。天津文交所的“停牌”事件,暴露出的一系列問題無疑是一筆寶貴經驗,它提醒了后來者如何在現有的機制下充分思考、準備,從而盡最大可能地規避風險。我以為,藝術品股票化的可實施性歸根到底落在兩處,一為藝術品的選擇,一為操作的規范。
只有具備了這幾個條件,藝術股票的成功上市才有可能:
1、 優先選擇已故近現代大師級作品
中國擁有著全球最為龐大的藝術家群體和藝術品存世量,遵循物以稀為貴的市場規律,若要實現藝術品的上市,已故近現代大師(如黃賓虹、張大千、齊白石、傅抱石、徐悲鴻、潘天壽等)作品將是最優選擇。鑒于國內暫缺較為權威的鑒定評估系統,且古代優秀作品流傳至今數量稀少,作品的真偽難以確認。而近現代的大師作品一般都流傳有序,在鑒定上有跡可循,并且擁有近30年的拍賣及市場業績作為參照。故去的藝術家其作品的存世量已為固定值,且無法進行再生產。減少了人為的操作因素,這樣能和相應的專業藝術機構、收藏家合作確定作品打包上市,極大程度避免股票因受到外界市場惡意的哄抬或打壓造成的負面影響。
2、 優先選擇當代一流藝術家作品
天津、深圳、上海各自選擇的藝術家分別為白庚延、楊培江、黃鋼,這些藝術家作品都具有一定的學術水準和市場需求,但若要作為股票上市,其社會認知度則有所匱乏,對于不太懂得藝術鑒賞的投資者而言,將會增加額外的不確定性和風險。相較之下,一流藝術家作品金融化的條件相對成熟,首先其藝術作品得到了藝術史的認可,為其流通價格的升值提供了學術支持,其次作品價值在市場流通過程中經歷了較長的時間檢驗,價格指數基本趨于穩健上升,這一勢態在長期的流通中體現出的優勢在于風險系數低,易于博得投資者青睞。藝術品股票一旦上市,社會影響無疑是巨大的,隨著越來越多的非專業人士參與到藝術品投資行業,藝術品很有可能逐步異化為純粹的投資工具,作為藝術從業者必備的素養,我們有責任將最優秀的藝術作品傳播給大眾,借此引導和提高國民審美趣味及對藝術價值的判斷。
3、 優先選擇與藝術機構合作的當代藝術家作品
由于傳統書畫家創作速度的優勢,一般完成的作品數量多,且隨意性強。種種因素造成了他們很難和藝術機構選擇合作,而這類缺乏藝術機構約束的藝術家作品,即便市場流通性很好,也要盡量在藝術品股票化的選擇中排除,這些獨行俠所擁有的中國書畫的速度優勢將成為藝術品股票升值的的最大阻力。挑選當代藝術家作品時需要盡量選擇與藝術機構合作的藝術家(如張曉剛、曾梵志、周春芽等),此類藝術家的作品,一般都有藝術機構為其培養和開拓的固定受眾群體和藏家基礎。并且在藝術機構的相應約束下,藝術家私下倒賣作品擾亂市場行情的現象就能避免發生,為藝術品的上市提供便利條件。
4、 優先選擇具有持續流通性的作品
藝術品一旦作為商品進入市場,那么其價值的體現必然受制于供求關系的影響。這就意味著我們挑選的藝術品必須具備較高的社會接受度,有社會需求才能實現真正的流通。藝術品上市必須在這一點上嚴格把關。作為藝術品股票上市要盡量選擇既有高學術水準,又能雅俗共賞,在當下能即時流通的作品。其作品在各級市場中,每年都有很大的成交量。選擇此類具有持續流通性的作品上市,才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成交,進而獲取投資收益。
5、 設置上限
在操作上,為了避免外界的惡意哄抬和炒作以保證股票的健康發展,股票的價格應該設置一個上限??梢阅壳暗耐愖髌肥袌鲎鳛閰⒄障?,在專業團隊的評估下設定上限值。既要保證這一上限較開盤價有較大的升值空間,又要控制其價值的破格超越。例天津文教所上市的白庚延作品,在開盤不久,其作品價格已經遠遠超過了同畫種一流藝術家(李可染、吳冠中等)。這種有違藝術史常理的數據即便飆的再高,也只是泡沫罷了。我們必須要將作品的價值和價格盡可能地統一起來,給自己框定一個位置,在有限的空間中尋求最高的價格可能。設置上限是在遵循市場經濟的宏觀規律下,對上市作品的變相保護。
6、 設置門檻
“份額化”交易本身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在眾多的投機行為中,過度頻繁的交易和連續的大宗申購在有意為之的投機者操控下極易造成虛假繁榮,增加交易風險。特別在沒有參照系的藝術品股票中,設置門檻和限制資格是極其必要的。設置門檻:投資者的開戶底限應在200萬,作用是扼殺部分企圖短線獲利的投機行為。限制資格:限制轉手間隔,進行“份額化”持有,只能贖回不能進行頻繁交易。這樣就能有效抑制投機行為,真正穩定市場并降低交易風險。另部分專業人士參與,可以其從業信譽擔保。對藝術從業者的尊重,可以對其他從業者的職業道德起到督促作用,這也是藝術品金融化另一個積極的意義。
7、 團隊組合
藝術品金融化涉及到藝術與金融兩個專業領域,所以需要這兩個專業領域跨行合作。藝術股票是一個新生事物,在無前車之鑒的參考下,要實現成功上市并健康運行,無疑是個龐大的工程。資源的整合和跨學科的交融顯得尤為重要。只有將藝術顧問的專業眼光和金融高手的精密前瞻結為聯盟,共同操盤。才可使藝術股票走上正道,即尊重藝術的價值,又符合金融規律,為藝術圈造福的同時也負起藝術反映社會價值觀并重塑價值觀的責任。
在信仰缺失和物欲主導的今天,太多的人慣性選擇以藝術的幌子進行資本游戲,這無疑是人性的弱點和文化的悲哀。而一個真正文明和成熟的社會需要的是用資本的方式參與到文化建樹中來,藝術股票雖前景堪憂,命途多舛,但畢竟已邁出了可貴的第一步。
編輯:陳佳
關鍵詞:賈廷峰 餡餅還是陷阱 藝術股票怎樣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