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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富二代科長沉迷網游三年花1500萬 700萬系貪賄所得
丁鑫正在接受審訊
三年間,砸在網絡游戲上1500萬元,其中貪污、索賄近700萬元,今年6月,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城市管理局戶外廣告管理科原科長丁鑫被常州市中級法院二審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
拼爹富二代輕松混世界
丁鑫今年38歲,大學本科。他是獨子,父母是生意人,生意做得挺大。上世紀90年代丁鑫上大學那會兒,老媽每學年給兒子零花錢20萬元,除了不能上天撈月亮,能給的爸媽都給他了。但對年輕人來說,錢來得太容易未必是什么好事。
丁鑫大學畢業后沒著急找工作,跟老爸在北京邊玩邊學做生意。因自幼任性驕橫,他與父母經常鬧矛盾。一次,丁鑫代表老爸接待家鄉的政府官員,在車上,他跟對方說:“幫我找個工作,不想跟我爸混了,煩!”這話說出去沒幾日,那邊有了回音,叫丁鑫去區城市管理局報到,當上了公務員。
丁鑫先是在城管局下屬單位當個中層干部,之后調到局里,在戶外廣告管理科當科長。參加工作不久,丁鑫即結婚成家,妻子也是公務員。很快兒子出生,無論是工作還是生活,丁鑫都令人羨慕。
丁鑫不抽煙不喝酒,唯一的嗜好就是網絡游戲。從小學到大學,他不是用功努力的孩子,但學習成績都屬上乘,腦子很聰明。這也是他迅速成為知名玩家的原因。
網游三年,他的婚姻走到盡頭。丁鑫說老婆孩子、家庭都無所謂,但不上網游就很無聊,虛擬世界可以得到現實中得不到的愉悅滿足。離婚后的6年,是他人生最自由、網游最瘋狂時段,他幾乎所有業余時間都在網上,雙休日及節假日通宵達旦玩網游。
網游界的“老大”
該游戲燒錢得很,得有雄厚的財力才玩得起。在丁鑫眼里,錢這玩意兒就是個數字,從小到大從不差錢的他扔錢也從不眨眼,這是他進入該游戲后能過關斬將,力壓群雄,直奔大哥交椅的主要“優勢”。
該游戲玩家們都知道大名鼎鼎的“常州v惡棍”(以下簡稱惡棍),此乃丁鑫在《征途2》的網名,傳奇式玩家,亞太地區數一數二的大佬,圈里號稱“一哥”。丁鑫案發后,網游專家對其在《征途2》的業績進行梳理:他是該游戲當之無愧的一哥,游戲充值1500萬元。2012年初,他在亞太地區決賽獲冠軍,其裝備完全碾壓群雄,毫無對手。6月18日他再奪冠。2013年7月29日,他第三次獲得冠軍。其業績在該游戲前無古人后無來者。
獲得冠軍的先決條件是“裝備”上檔次。“裝備”需要購買,比如一把大刀要賣數十萬元,幾千元的月工資還不夠塞牙縫的,父母每年打給寶貝兒子200萬元零花錢,也遠遠不夠丁鑫在該游戲拼殺所需費用。于是,他把小聰明運用到怎樣撈錢上。
自有“取款綠色通道”
丁鑫身為戶外廣告管理科科長,級別不高,手中權力卻不小,一手掌握發放戶外廣告施工許可證、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收取廣告管理費及所轄區域內廣告牌租賃、廣告制作工程發包等權力。這樣一來,很多戶外廣告公司老板都唯丁鑫馬首是瞻。丁鑫為這些老板承接廣告業務大開方便之門的同時,也為自己鋪設了一條“取款綠色通道”。
武進區城區內可以設置戶外廣告的位置屬于稀缺資源,戶外廣告施工證、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便成了“香饃饃”,可謂“一證千金”。丁鑫在負責兩證發放過程中,規避程序,欺上瞞下,肆意亂發,將發放兩證程序變成斂財的手段。同時在廣告工程發布、審計、結算等環節,丁鑫瞅準制度上的漏洞,乘虛而入,渾水摸魚。
2012年上半年,丁鑫將創建文明城市宣傳廣告發給某廣告公司制作,工程款8萬元。結算工程款項時,丁鑫向該公司老板吳某謊稱“局領導要充抵費用”,指令其虛開廣告工程款發票。吳某連開兩張共計33萬元虛假廣告工程款發票,同時丁鑫授意下屬陳某制作對應的虛假工程合同及業務量清單,在本單位財務部門結算工程款,丁鑫從中貪污公款30余萬元,陳某獲數千元。
2012年至2013年間,以上述同樣手法,丁鑫伙同陳某共計貪污公款246萬元,丁鑫實得221萬元,彼時,正是他在該游戲三連冠時期。丁鑫注冊了一皮包公司,將單位管轄的廣告牌以皮包公司的名義轉租給民營廣告公司使用,從中獲取“租金”。貪污公款的同時,丁鑫還以借款為由,向5家廣告公司索取巨額賄賂,其中先后10次向某廣告公司老板吳某索取賄賂47萬元,5次向另一廣告公司老板劉某索取賄賂23萬元……
有借有還,再借不難,可丁鑫的“借款”從來不還。2011年至2013年間,丁鑫向業務單位共計索取錢財達456萬元。
丁鑫離婚后,每周六由他帶兒子,他帶兒子下館子都會帶上廣告公司老板,讓他們埋單。有一次,他見肖老板的新款電腦不錯,當場指令肖老板給他兒子買一款“一模一樣”的電腦送來;另一老板去丁鑫辦公室求點業務,丁鑫打開其皮包,將里面數千元掏光,僅留了一兩百元零錢給人家;深夜,因電卡欠費網游打不成了,丁鑫抓起手機,命令某老板立即去柜員機充值,老板說:“我都睡了,明一早去行不?”丁鑫大聲道:“現在就去!”對方只得星夜開車去為丁鑫充值……
終審獲刑十三年
2013年,丁鑫在該游戲第三次獲得地區冠軍的時候,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檢察院接到一封舉報信,打開一看,就一句話:丁鑫有經濟問題。
分管副檢察長和反貪局局長沒有放棄看似毫無偵查價值的一句話舉報,而是迅速組織警力展開外圍秘密摸底調查。調查發現,丁鑫家境優裕,父母發放年度零花錢上百萬元,他媽媽心疼單身兒子還暗地里塞錢給他;丁鑫負責的科室被稱之為“城管局最有實權,最具含金量”的部門,多家廣告公司與其往來密切,往其私人銀行卡中打過不少錢;丁鑫沉湎于網絡游戲數年,成績斐然,這得砸大量金錢。通過一家知名網游公司協助調查,結果令網游公司工作人員都驚詫不已,三年間,丁鑫在該游戲花費了1500萬元,全是真金白銀,讓眾人發出了“有這么些錢干啥不行”的感嘆。
與此同時,偵查人員控制了丁鑫下屬及貪污同伙陳某,獲取共同貪污證據及主要行賄人吳某、劉某證詞……反貪局緊鑼密鼓調查當口,丁鑫突然將手機關機,從人間蒸發了。
當反貪局掌握大量證據并已網上通緝他時,他卻昂頭走進武進區紀委大門,一臉不屑地坐在工作人員面前:“別以為我是來投案自首的,我只是來跟你們說說情況,解釋一下的……”此時,他還是一副網游老大的架勢。
2014年1月6日,武進區檢察院將犯罪嫌疑人丁鑫刑事拘留,同年1月17日,常州市檢察院決定對其逮捕。案件審查期間,他拒不認罪,且借毒癮發作裝瘋賣傻,使案件偵查遭遇瓶頸。但偵查人員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將碎片化的證據形成證據鏈,使該案達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武進區檢察院對丁鑫提起公訴。
2015年6月26日,武進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丁鑫共同及單獨貪污公款240.69萬元,個人實得221.66萬元;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40萬元;查清其受賄所得贓款456.22萬元,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60萬元。兩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100萬元。一審宣判后,丁鑫不服提起上訴。
根據刑法修正案(九)及相關司法解釋,2016年6月1日,常州市中級法院改判被告人丁鑫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60萬元;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90萬元;兩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150萬元。
編輯:王瀝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