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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9月1日正式施行 近十年捐贈逾千億元
新華社北京8月31日電(記者王思北、施雨岑)2016年9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正式施行。中華民族樂善好施、守望相助的優良傳統將在法律的規范與保障下發揚光大。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李適時表示,制定慈善法,在全社會提倡、支持和鼓勵助人為樂、團結友愛、無私奉獻的志愿精神,有助于社會成員在仁行善舉中不斷累積道德力量,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內化于心、外化于行,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持久精神動力。
據悉,慈善法是我國慈善領域的基礎性、綜合性法律,明確了慈善活動的范圍與定義,規范了慈善組織的資格與行為,回應了社會普遍關注的慈善募捐和慈善捐贈的重大問題,進一步明確了慈善信托制度,提出了政府促進慈善事業的措施,確立了政府監管、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三位一體的綜合監管體系。
記者了解到,近十年來,我國慈善事業進入較快的發展期,捐贈總額從2006年不足100億元發展到目前1000億元左右。截至2016年第二季度末,全國依法登記的社會組織達到67萬個,涉及扶貧濟困、救災救援、助醫助學等多個領域,其中基金會5038個。
根據慈善法,每年9月5日為“中華慈善日”。記者從民政部獲悉,今年的首個“中華慈善日”將圍繞“以法興善,助力脫貧”主題,動員和引導更多人自覺依法投身慈善事業。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慈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