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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電總局:醫療養生節目不得由社會公司制作
新華社北京8月26日電 針對當下一些節目存在的非法兜售藥品、保健品和醫療服務以及播放虛假醫藥廣告等問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日前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養生類節目和醫藥廣告播出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醫療養生類節目只能由電臺電視臺策劃制作,不得由社會公司制作。嚴格醫療養生類節目備案管理,未經備案的醫療養生類節目一律不得播出。
通知還要求,醫療養生類節目聘請醫學、營養等專家作為嘉賓的,該嘉賓必須具備國家認定的相應執業資質和相應專業副高以上職稱,并在節目中據實提示。醫療養生類節目主持人須取得播音員主持人執業資質,依法持證上崗。
嚴格醫療養生類節目播出管理,通知提出“三個嚴禁”:嚴禁以介紹醫療、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直接或間接發布廣告、推銷商品和服務;嚴禁直接或間接宣傳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食品、化妝品、美容等企業、產品或服務;嚴禁節目中間以包括“欄目熱線”以及二維碼等在內的任何形式,宣傳或提示聯系電話、聯系方式、地址等信息。
通知提出,嚴禁播出任何虛假醫藥廣告的同時嚴格限制醫藥廣告播出的時長和方式。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食品、化妝品、美容等企業、產品或服務的廣告,不得以任何節目形態變相發布,不得以電視購物短片廣告形式播出。單條廣告時長不得超過一分鐘。
編輯:王慧文
關鍵詞:醫療養生 廣電總局 保健品 醫藥 廣告